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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2026HDWNA50333

项目名称:凤阳县府城镇齐涧村高炮广告牌项目出租

凤阳县府城镇齐涧村高炮广告牌项目出租公告

项目名称

凤阳县府城镇齐涧村高炮广告牌项目出租

项目编号

2026HDWNA50333

委托方

凤阳县府城镇齐涧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同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公告、竞价期限

1.公告期2026 7  30 19:00始至2026 8 19 17:00止。。接受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 8 179:00始至20268 1917:00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网络连续竞价自由报价期2026 7 3019:00始至2026 8  20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

一、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标的

发布广告形式

位置

规格

租期(年)

租金底价(万元/年)

交易保证金(万元)

凤阳县府城镇齐涧村高炮广告牌项目出租

高炮广告等

位于S95沿线,圩山、北墙、大通桥三村村域内,数量3块。

牌面长约15米;宽约5米,离地高度13.5米

3

12

1

标的权属情况: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标的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

租赁用途要

1.租赁用途为广告 

2.承租人使用上述标的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1.本项目租金在租期内递增,金每支付一次,租金在合同签订后 3日内付清,先支付后使用

2.履约保证金为  10000元 。履约保证金与租金一并支付,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竞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三、承租条件

(一)出租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对应的发布媒体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对应的发布媒体确认了标的对应媒体的范围、位置并认可出租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承租人所发布广告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办理相关广告发布手续。所有内容特别是医疗广告发布内容需经过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否则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租赁期内承租人需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创建出租方将按实际耽误天数给予顺延租期内如产生电费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四)承租人不得发布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广告禁止发布一违法、违规、违背公序良俗的广告自觉维护社会公德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广告牌租赁合同》。

承租人应于成交公告期满且无异议后  3  (不超过30日)个日内与出租人签订《广告牌租赁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将移交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五、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项目登记

登记时间:。接受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  8  179:00始至20268  1917:00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登记地点: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工会办公室(中都大道与月华路交叉口融媒体中心西附楼)              

登记时应携带:

(一)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④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⑤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⑥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⑦承诺函(格式附后)。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⑤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⑥承诺函(格式附后)。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字)。

交纳交易保证金

意向承租人须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的形式向指定账户汇入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

易保证金如下:

户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凤阳县支行

账号:1313072129300095566

注意事项:交易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须确保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交易保证金数额不足、交易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项目竞价

1.完成现场登记的意向方,由项目负责人将其信息录入系统,已完成登记程序的应当在获得账号密码后立即登录电子竞价网站 (网址:http://jingjia.ahggzyjy.com)修改初始密码。已经加入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竞买人库的意向方可凭原账号登录。

2.修改密码后的意向方,再次登录系统,在项目选择界面,点击项目标签参与竞价。

3.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 1000/年或其整数倍。

4.如出租标的有优先承租权人的,优先承租权人须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及交易保证金交纳手续,方可进入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人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注:意向承租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交易保证金交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结果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工会办公室(中都大道与月华路交叉口融媒体中心西附楼)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事业法人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交易保证金处置

1.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转为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人交纳交易保证金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利息)

2.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未按交易文件约定签订广告牌租赁合同》的。

异议方式

若对结果公告有异议可自结果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工会办公室(中都大道与月华路交叉口融媒体中心西附楼)  联系电话 18955069815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议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交易服务费收取

七、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承租人,应于公告截止日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www.ahaee.com/、https://ggzy.chuzhou.gov.cn/),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八、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 齐书记  ,联系电话: 15905506509

主体库注册

联系电话:010-86483801转6-1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 曹主任 

联系电话:18955069815         

联系地址: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工会办公室(中都大道与月华路交叉口融媒体中心西附楼)

技术咨询电话

0512-58188516

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公司住所)的                     (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处理贵方组织的“       (项目编号:)的意向承租人资格审查、项目登记、竞价、领取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的签订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附件2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本授权书声明:         (竞买人姓名)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以本人名义处理贵方组织的      (项目编号:)”的意向承租人资格审查、项目登记、竞价、领取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的签订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竞买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注:竞买人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竞买人本单位(本人)账户。

 


附件3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我方为项目编号:所提交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已于          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附件为贵中心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账户退还我方。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竞买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缴款人/缴款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话:           

    月    日

注:意向承租人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意向承租人本单位账户。

 

 

 

附件4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我方为对租赁公告表示完全响应,遵照租赁公告的要求,特此确认并承诺:

1、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并遵循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充分了解标的情况。

2、我方确认,我方完全同意租赁公告制定的交易规则。

3、我方保证:我方为参与本项目所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我方承诺,完全知晓并接受租赁公告及所附租赁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当我方被确认为意向承租人,自该项目《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如因我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贵方有权扣除我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5、我方承诺,已在公告期间与该项目出租人联系,在出租人带领下进行现场踏勘,我方已向其咨询所有项目相关情况,并确认了项目范围、面积、隐蔽工程、房屋渗漏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并认可本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址:       

联系人:            

  话:         

    月   日

 

 

 

 

 

 

 

 

 

 

 

 

 

 

 

 

 

 

 

 

 

 

 

 

 

 

 

 

 

 

 

附件:

广告牌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人):

 

出租:(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广告位的范围

1、乙方承租发布广告名称 

2、乙方承租甲方广告所使用的发布广告租赁权基本情况

1发布广告形式 

2广告位置 

3数量     

4规格

5转让期限

6具体详细情况由意向受让方现场踏勘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独立柱广告牌设置载体的使用必须符合规划、城管、工商、文化等管理部门的规定。

第三条 甲方出租广告位

设置载体使用期限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户外广告设置载体使用年限为   即自         日到         日止。依照竞价方式承租甲方的上述户外广告设置载体的使用权。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的户外广告设置载体租金为

人民币大写         合计      /年); **  年合计人民币大写      

付款时间为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户外广告设置载体设施未建设的由乙方按相关要求自行建设。

第六条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和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和发布户外广告。乙方不得发布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广告严禁香烟广告控制酒类、医疗类广告自觉维护社会公德。

2.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款。

3.乙方自行负责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发布户外广告、办理相关手续甲方负责协助。

4.在本合同约定的户外广告设置载体使用权期限内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继续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户外广告设置载体使用权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多收取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5.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设置户外广告设施若政府部门无故不予办理行政许可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设置广告设施和发布户外广告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应退还所获得的全部租金不计

6.乙方可在承租的户外广告设置载体上按照合同约定的设计要点建设广告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发布广告业务。

7.乙方在取得户外广告设置载体使用权期限内不得擅自转让。

8.乙方发布广告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广告发布相关手续。

9.出租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对应的发布媒体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对应的发布媒体确认了标的对应媒体的范围、位置并认可出租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0.受让方所发布广告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办理相关广告发布手续。所有内容特别是医疗广告发布内容需经过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否则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11. 租赁期内受让方需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创建工作租赁期如产生电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中标后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         (元)与首期租金一并支付。合同期满后乙方无违约时予以返还。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如有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则相应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合同继续履行则乙方应在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5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第六条第四款外非乙方原因甲方提前收回户外广告设置载体使用权除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退还乙方转让费外应按退还转让费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无权请求甲方退还转让费并按转让费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解除本合同通知的10日内将广告设置载体现场恢复原状若逾期不恢复视为乙方放弃对其所设置的用于发布广告的设施及其附着物的权利。

3.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规格、形式、数量和技术要求设置广告设施和发布广告不得擅自改变。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如乙方不按期整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交费用不予退还且甲方不承担任何损失。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负责广告设施的保洁、维护照明。因广告设施损坏时经甲方三次催告修复乙方仍未修复甲方可直接组织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须按维修费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所设置的广告设施安全事宜由乙方全权负责因乙方设置广告设施施工或广告设施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等原因致使他人受到人身伤害、财物损坏或公共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和法律责任。

6.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扣除乙方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甲方所获得的全部租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 户外广告载体租用期限届满户外广告设置载体使用权包含发布户外广告的设施、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由甲方无偿收回。

第十条 本合同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自行协商无效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约定。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地点: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相关部门备查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