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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2026HCFCA60197

项目名称:合肥创新院创客食堂(大厅和包厢)经营权转让

合肥创新院创客食堂(大厅和包厢)经营权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合肥创新院创客食堂(大厅和包厢)经营权转让

项目编号

2026HCFCA60197

委托

科学岛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有限公司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公告及

竞价期限、延牌

1.公告期:2026819:00始至202682017:00止。

2.网络连续竞价自由报价期:2026819:00始至2026821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

3.如本次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方,则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21自然日为一个延牌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一、转让标的情况

转让标的

转让期限年)

转让底价万元/年

交易保证金(万元)

合肥创新院创客食堂(大厅和包厢)经营权

1

15.1164

1.5

经营权基本情况说明:

1.科学岛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有限公司位于合肥市习友路2666号,公司园区占地约91亩,已建成建筑面积约15.4万平方米,拥有4栋办公楼、1栋人才公寓。本次拟转让经营权范围:园区2#楼二层创客食堂总建筑面积2519.4㎡,其中:食堂5个包厢经营面积约为750㎡(含独立包厢1个、连体包厢4个、仓库、后堂等);食堂大厅经营面积为1769.4㎡(含就餐大厅、仓库、办公室、后堂等);后堂为包厢与大厅共享。

2.本次转让标的有不动产权证,委托方承诺无权属纠纷

3.转让期满后,经委托方考核良好且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续签,续签不超过4次。前2年经营权转让费维持不变,第3年转让费在第2年基础上递增5%,第4、5年转让费在第3年基础上递增5%。

4.上述转让底价不含物业费。创客食堂物业费价格为2元/㎡·月。

经营房产用途要求

1.转让标的用途为食堂。

2.受让方使用上述房屋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受让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经营权转让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经营费用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1.转让价款支付:运营费用每3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本项目提供免运营费试运营期3个月(包含在合同期内),期间水、电、燃气、物业费由受让方另行据实交纳。受让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付清首期运营费用,以后每期费用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前7日前向委托方支付。

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25%,履约保证金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提交,转让期满如受让方未发生违约情形时不计息退还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及联合体参与

三、转让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经营房产,就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凡参与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确认了经营房产位置、范围、面积和现状等并认可转让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运营期具体要求及经营权转让合同详见本公告附件3《合肥创新院创客食堂(大厅和包厢)经营权转让要求及经营权转让合同》。

3.受让方自行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冷食类供餐需获得经营许可),如受让方无法取得,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4.经营期内,受让方需负责经营房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关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受让方须负责经营房产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自觉接受、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有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

5.受让方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转让合同,逾期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受让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服务费

6.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本公告附件《经营权转让合同》

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市场主体库登记

符合本项目对意向承租人的资格要求,首次参与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须完成市场主体库登记注册后方可进行项目登记及竞价,具体流程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主体库登记-《市场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项目登记

1.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需凭借市场主体库登记注册时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hy.ahggzyjy.com/onlineBidder/default/login_tbr),自然人可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ggzy.hefei.gov.cn/tspbidder),选择“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登录”方式。进入后选择点击“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数智交易系统”,页面跳转至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进入项目”,阅读相关信息后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承租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项目分别进行登记。

2.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交易保证金交款账户须与意向承租人实际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交易保证金交纳

1.意向受让方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项目对应账号足额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账号:76700188017554979

2.交易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让方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数智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6)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交易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须确保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交易保证金数额不足、交易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成功,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项目竞价

1.交易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网络连续竞价须知》(本公告上传附件1)

3.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2000元或其整数倍。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力因素,意向受让方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1.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交易保证金交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本公告上传附件2)

2.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登记及竞价,即视为对本公告内容的全部响应,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转让活动。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结果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1.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在网站上发布结果公告

2.结果公告发布后,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成交人请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交易保证金处置

1.合同签订生效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费用,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2.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交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成交人存在以下任一行为的,委托方有权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由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放弃成交资格

2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合同

3)签订合同后未按约定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

争议处理

交易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交易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说明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www.ahggzyjt.comhttps://www.haee.com.cn,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八、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65695301

主体库登记

联系电话:010-86483801转6-1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51-6622317866223083(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楼)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512-58188516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附件:附件1:网络连续竞价须知.docx 附件:附件3:合肥创新院创客食堂(大厅和包厢)经营权转让要求及经营权转让合同.doc 附件:附件2: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新系统).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