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绕城高速众兴服务区经营权转让项目公告
合肥市绕城高速众兴服务区经营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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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2025HCFCA00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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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
合肥北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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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交易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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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
合肥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0551-6272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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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交易系统 |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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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服务系统 |
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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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 |
公告期:2025年8月14日9:00始至2025年9月3日10: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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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标的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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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标的 |
经营期限(年) |
经营底价(万元/年)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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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绕城高速众兴服务区 |
6 |
106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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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绕城高速北环段众兴服务区分南北两个区对称布局,具体见下表。成交人需负责众兴服务区综合楼及汽修间的餐饮、商业零售、汽车维修等经营管理工作。
服务区内经营标的有土地证,无房产证。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方便成交人办理相关证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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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资产用途要求 |
根据委托方整体规划要求,服务区内可经营餐饮项目(快餐、点餐、轻餐饮、特色餐饮等)、便利店项目(大众商品、日常百货、香烟酒水、土特产等)、商铺项目(水果、文创产品、饮品烘焙、特产、扶贫助农产品零售等)、汽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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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费用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1.经营费用每12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首期经营费用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下一期经营费用需在下个经营周期开始60日前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本项目给予免经营费用装修期60日,免经营费用装修期开始日期以委托方通知为准,免经营费用装修期包含在经营期内。 2.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后3个月经营费用金额,成交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期间,若成交人出现因违约需扣除履约保证金情形并导致履约保证金低于3个月经营费用金额时,成交人须及时补足。如成交人经营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合同终止且无成交人责任后,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如因成交人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扣除成交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成交人应及时结清本合同期间应承担的经营费用及各项费用,否则此类款项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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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意向方资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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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下列条件,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意向方具有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项目业绩(合同签订时间须为2020年1月1日(含)以后,正在履约的业绩不要求合同签订时间)。 (二)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及联合体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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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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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方应在现场踏勘经营资产,就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凡参与的意向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确认了经营资产位置、范围、面积和现状等并认可经营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经营期内,成交人需负责经营房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关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成交人须负责经营房产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自觉接受、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有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 3.成交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委托经营合同,逾期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4.本次经营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项目公告所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经营标的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经营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5.经营期内,成交人对经营标的转租、分租、出借租赁及与他人合作经营等需经委托方同意,转租合同需经委托方备案审查。 6.经营期内,除另有约定的,经营标的所需拆除安装费用、设计施工费用、设备设施维修费用、装饰装修费用、人员工资等为经营资产所需的费用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7.经营期内,如因法律法规及不可抗力等导致合同解除的,经营费用按照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 8.经营期满或终止时,成交人应无条件撤场,成交人投入的新建、改建、扩建及装饰装修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合同终止后立即交还委托方,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9.特别要求: (1)意向方须承诺,成交后投资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用于本次经营标的范围装饰装修及安全隐患整改,装饰装修及安全隐患整改期间需建设临时用房保障服务区基本功能(公厕、开水等)。 (2)成交人须在成交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将承诺的装饰装修及安全隐患整改费用转入共管账户(由成交人负责开设)专款专用,根据装饰装修及安全隐患整改进度,经委托方审核同意后将该费用分批用于支付工程款。 (3)装饰装修及安全隐患整改前,成交人须向委托方提供装饰装修效果图、详细设计文件及工程量造价清单,委托方组织对装饰装修效果图、详细设计文件及工程量造价清单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实施。装饰装修及安全隐患整改过程中由委托方指定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设计费、监理费由成交人支付,包含在投资额内。施工工期为4个月(本项目给予免经营费用装修期60日,免经营费用装修期开始日期以委托人通知为准,免经营费用装修期包含在经营期内),施工期间对外协调事项由成交人负责,逾期未完工取消免经营费用装修期。装饰装修及安全隐患整改完工后,委托方(或委托方委托的第三方)对投资金额进行审查复核,若经审核的装饰装修及安全隐患整改投资额低于1500万元,取消免经营费用装修期,由委托方扣除差额部分资金并用于经营标的装饰装修及安全隐患整改。 (4)装饰装修及安全隐患整改具体要求: ①众兴服务区外观陈旧,形象不佳,服务设施配置不足、路衍经济融合不深、现有建筑存在安全隐患。作为合肥市北绕城高速唯一服务区,众兴服务区是服务社会公众出行的重要窗口,需要提升服务品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品质化、多样化、个性化需求,服务公众安全便捷舒适出行,新建方案需新颖、可行,同时融入地域文化,新建后外观内饰效果需有显著提升。 ②成交人拆除原有存在安全隐患的钢结构建筑、拆除其他老旧建筑,拆除后改建面积及商业面积须满足委托方要求,同时负责所有拆除垃圾清理及破坏的绿化、道路等恢复。具体情况意向方现场踏勘时向委托方了解确认。 ③南北区需分别设置“母婴室”“司机之家”,并配置相应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装饰装修,单侧经营门店不少于20个。 ④装饰装修材料使用主流品牌,品牌型号需经委托方确认。 (5)成交人经营业态需不少于10种,其中如卡旺卡、汉堡王、老乡鸡、蒸小皖、肯德基、麦当劳等知名品牌不少于3个。 10.经营期内某期(按经营费用支付的周期计算,经营费用每12个月支付一次)日均车流量较2024年度日均车流量增减幅度超过10%时,对超过10%部分同比例增减当期经营费用,增减幅度在10%(含)以内,经营费用不进行调整。 (1)车流量以安徽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公司出具的《安徽省高速公路段面交通量统计报表》中委托方所辖路段折算全程交通量为准。 (2)每期对比的基准车流量均为2024年度日均车流量。 (3)需增减经营费用时,均以成交后的年经营费用作为增减的基准经营费用。每期经营费用最低减至918万元,减免后年经营费用低于918万元的,经成交人和委托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 (4)成交后的年经营费用为A,某期车流量增减幅度B=(某期日均车流量-2024年度日均车流量)/2024年度日均车流量,当-10%≤B≤10%时,当期经营费用不调整;当B>10%时,当期经营费用C=A×(1+B-10%);当B<-10%时,当期经营费用C=A×(1+B+10%)。 例如:某期日均车流量较2024年度日均车流量增长12%,当期经营费用增加2%;车流量减少12%,当期经营费用减免2%。 11.人员配置要求详见合同附件6《人员配置基本要求》。《人员配置基本要求》中岗位设置、人员数量仅为最低配置标准,仅供参考,经营期间实际用人数量可能会大于上述数量,且人员工资不低于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意向方应考虑前述要求及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投标报价应考虑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增加服务费用。服务期内因省、市政府出台文件调整最低人员保障工资的,成交人须无条件予以调整,该风险意向方投标时须综合考虑并承担,以后委托方不再给予。经营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将不予调整。 12.服务区在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查考核评比中,确保得到“四星级”及以上等级,否则一次性扣除成交人履约保证金50万元;连续两年达不到“四星级”及以上等级,合同自动终止。 13.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本公告附件《委托经营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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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交人的确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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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取资格审查后网络连续竞价的方式进行,遵循有效最高价成交的交易原则,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资格审查材料评审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受委托方委托组建该项目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对意向方的资格审查资料及交易保证金进行审查。评审小组成员对意向方某项资格审查资料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资格审查资料是否通过。如意向方提交的材料中有一项未通过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的,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如产生1家及以上意向方通过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的,进入第二阶段“组织竞价”。 第二阶段 组织竞价 1.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将采取网络连续竞价的交易方式,价高者得。 2.竞价时间和网址:网络连续竞价自由报价期:2025年9月4日9:00始至2025年9月4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每轮加价幅度:5万元或其整数倍。竞价网址:http://jingjia.ahggzyjy.com。竞价规则详见《网络连续竞价须知》(本公告上传附件3)。 备注: 1.评审过程中,资格审查材料中存在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等情况,如需要意向方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审小组将可能进行问询,意向方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审小组可能发出的问询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若意向方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意向方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不得超出交易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资格审查材料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资格审查材料的组成部分。评审小组不接受意向方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因意向方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评审小组问询的,有关风险意向方自行承担。 3.项目成交后因故不能签订合同的,不予替补,重新公告。 4.同等价格下,优先权人享有优先权。优先权人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及时完成注册、登记、交易保证金交纳和资格审查材料递交手续成为合格意向方后,方可行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下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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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向方参与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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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前须知 |
1.意向方须登录电子服务系统,需使用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电子证书(简称CA),新办CA详情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主体库登记-《市场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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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交纳 |
1.意向方应当在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形式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到达本项目本次公告指定账号,且应当从意向方账号转出。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2.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从交易保证金查询系统中查询交易保证金信息,并提交评审小组评审。 3.交易保证金交纳人名称与意向方名称应当一致。分公司或子公司代交交易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交易保证金交纳人名称与意向方名称不一致的,交易保证金无效。未按要求提交交易保证金的,评审不通过。 注意事项: 1.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项目未成交的,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意向方参与后续项目竞价时,注意勿将交易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 2.如本项目前次成交失败,按公告约定退还意向方的交易保证金。意向方重新参与竞价的,须向本项目重新公告对应公布的交易保证金账号重新交纳交易保证金。 3.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户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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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递交的竞价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
竞价文件意向方应根据要求制订竞价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承诺函; 4.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如合同甲方证明) 备注: (1)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审小组不予认可; (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3)如意向方提供的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明确反映出公告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审小组不予认可。 (4)已完成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正在履约的业绩不要求合同签订时间。 (5)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备注:意向方应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准备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意向方公章或电子签章。详见《竞价文件格式》(本公告上传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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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文件的制作 |
1.加密竞价文件(未提供的,竞价无效): (1)加密竞价文件使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标书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在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 (2)意向方请注意:①意向方需采用最新版竞价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具体请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工具下载;②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竞价文件制作工具软件;③各意向方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加密竞价文件制作错误,因此导致竞价无效,责任自负。 2.本项目不接收未加密的竞价文件。 3.竞价文件组成 (1)加密资格审查资料 有关格式资料见竞价文件格式 (2)加密报价资料 有关格式资料见竞价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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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须知 |
1.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9月3日10:00 2.竞价文件接收时间:加密电子竞价文件的接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时间起至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请意向方合理安排加密电子竞价文件的提交时间)。 3.意向方须知 (1)意向方须对竞价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公告规定的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并递交。 (2)意向方应当在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竞价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竞价文件。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未完成竞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竞价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竞价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3)意向方未从电子交易系统递交加密竞价文件的,被视为竞价无效。所递交的非加密竞价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及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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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文件解密 |
1.意向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对其加密竞价文件进行解密,现场解密和远程解密均可,解密失败的风险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2.意向方须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在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直到项目评审结束。 3.意向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竞价文件进行解密,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意向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竞价。 4.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在监督员监督下按规定解密竞价文件,导入并读取成功解密的竞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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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时间及地点 |
评审时间:同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以本项目评审地点悬挂的电子屏幕显示时间为准) 评审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2楼。 备注:意向方可以在线解密竞价文件,无须到达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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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
1.本项目采用网上提交竞价文件方式,有关网上操作详见《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操作规程》(本公告上传附件2),意向方必须严格遵守,该规程是本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2.公告中要求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的,均可以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也可以在网上竞价文件编制时加盖电子签章;公告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均应在网上竞价文件制作时制作成电子件上传。竞价文件中提交的资料模糊不清的,评审小组将按不利于意向方的理解进行评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3.竞价文件的澄清,评审小组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送给意向方,从发起远程网上问询至问询结束原则上为15分钟,意向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4.因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可能影响本次评审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委托方(或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有权中止或终止本项目评审活动,意向方、委托方、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各方免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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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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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1.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在网站上发布结果公告。 2.结果公告发布后,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成交人请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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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处置 |
1.合同签订生效后,成交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费用,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2.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方交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成交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委托经营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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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方式 |
若对结果公告有异议,可自结果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楼,联系电话:0551-66223705。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议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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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收取 |
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成交总价(=年经营费用成交金额×6年)为收费基数:标的成交总价在100万元及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8%;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1.2%;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0.765%;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为0.435%;超过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为0.24%;1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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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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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交易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方,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www.ahggzyjt.com、https://www.haee.com.cn),该公告内容为项目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方具有约束力。意向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意向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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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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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 |
联系人:尹主任;联系电话0551-67893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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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库登记 |
联系电话:010-86483801转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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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0551-66223191、66223192(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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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意向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附件:附件1:竞价文件格式(网).docx 附件:附件2: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操作规程.docx 附件:附件3:网络连续竞价须知.docx 附件:附件:《委托经营合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