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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智慧城市管理运营服务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庐江县智慧城市管理运营服务(项目编号:2017FNCZ2823)进行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合肥市庐江县
2、项目规模:本项目总投资额约10亿元。本项目重点建设“智慧庐江3142体系”,包括3个基础平台(云计算、大数据和地理信息平台),1个中心(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暨智慧大厦),4个应用领域(产业发展、政务管理、民生应用和基础设施建设,围绕4个领域将重点实施一批智慧城市具体应用项目),2个标准体系(数据标准体系和信息安全体系),形成具有庐江县特色的智慧城市发展框架。
3、项目建设内容:
(1)产业发展应用:包括企业“双创”综合服务应用(含产业社交网络)系统、智慧工业应用平台、智慧农业应用、智慧旅游应用、智慧特色产业园区应用;
(2)民生服务应用:包括覆盖全县范围内的在线监测系统平台、职业培训服务平台、中小学在线教育平台、智慧庐江文化创作平台、智慧社区平台、智慧医疗平台、食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系统;
(3)精细化社会管理:智慧水务管理平台、智慧林业管理平台、环境监督管理系统、智慧安监、公共应急指挥平台、智慧城管综合平台、视频融合应用平台、电子政务平台、经济社会发展辅助决策支持应用、智慧消防;
(4)资源基础化设施:包括智慧大厦(含智慧城市指挥运营中心)智慧能源、地下管网运行系统、智慧交通平台;
(5)共享支撑平台:包括宽带城市WIFI接入、云计算平台、大数据平台、城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支撑平台(GIS)平台、城市综合运营管理平台。
项目建设内容将根据“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物有所值、先急后缓”等原则,依据庐江县的实际需求,经庐江县智慧城市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调整和实施。
4、PPP合作模式:本项目采取DBOT(设计-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其中B仅限于智慧城市具体子项目的组织和管理,不包含项目施工部分。
1)政府平台公司和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即20000万元;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政府平台公司参股20%,社会资本参股80%,项目资本金剩余部分由社会资本方自行筹措。
2)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管理、运营和维护、期满后移交;政府负责对该项目实施监管并进行项目评估。
3)中标社会资本方、中标社会资本方的控股股东、中标社会资本方的控股企业(含本项目项下的PPP项目公司)均不可参与智慧城市具体子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具体子项目建设和实施必须依照国家和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执行。
5、采购需求:整个项目的设计、投资、融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及运营管理。
6、合作范围:项目设计、投资、融资、建设管理、维护及运营管理。项目的筹划、资金的筹措、系统建设、系统维护、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全过程由项目公司负责。
7、合作期限:25年(含建设期)。
8、项目回报机制:根据财金﹝2014﹞113号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本项目回报机制包括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和政府付费等支付方式。其中,(1)使用者付费是指由最终消费用户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2)可行性缺口补助是指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而由政府以财政补贴、股本投入、优惠贷款和其他优惠政策的形式,给予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的经济补贴;(3)政府付费是指政府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本项目将依据智慧城市子项目的性质,对应采用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二、申请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申请人或申请人绝对控股企业具有与县区级及以上政府(含省级及以上开发区)部门合作的下列业绩之一:
(1)智慧城市顶层设计业绩;
(2)智慧城市项目建设管理业绩;
(3)智慧城市项目运营维护业绩。
3、申请人2016年末净资产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资格预审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资格预审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资格预审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资格预审日超过24个月;
6、申请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合格申请人:
1)申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申请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申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申请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确定合格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和数量: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2、数量:不少于3家。
四、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5日上午09:00至2017年6月23日下午17:00
2、资格预审文件价格:免收
3、报名方式:
(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入库企业报名,未入库的申请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申请人在办理企业入库手续时,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请参见中心网站() 右上角“企业专区”栏目中“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注册流程”,联系电话:0551-66223841,66223842),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参见中心网站()右上角“企业专区”栏目中“企业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3)企业报名成功后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
五、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预审时间:2017年7月6日09:30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及资格预审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楼9号谈判室
六、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7年7月6日09:30
七、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联系人:卢宜
电话:0551-87333089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551-66223531
网址:
八、其它事项说明
1、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可在报名后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2、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网上报名,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3、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4、申请人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报名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报名,责任自负。
5、本资格预审公告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