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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蜀山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商城检验试剂及医疗耗材类供应商征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合肥市蜀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蜀山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委托,现对“2018蜀山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商城检验试剂及医疗耗材类供应商征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8SSHZ0099
2、项目名称:2018蜀山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商城检验试剂及医疗耗材类供应商征集
3、项目地点:市级·蜀山区
4、项目单位:蜀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5、项目概况:蜀山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商城检验试剂及医疗耗材供应商征集项目按类别进行供应商入库征集。本次拟招医疗耗材及检验试剂类。详见公开征集文件。
6、资金来源:财政支付
7、项目预算:0万元
8、最高限价:0万元
9、项目类别:政府采购货物
10、标段(包别)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第一包(医疗耗材):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需提供符合征集产品要求的营业执照,2017年度的营业总额不少于200万元。
3、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具有本地化服务的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7、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第二包(检验试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需提供体外诊断试剂经营范围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3、提供核心产品生化实际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生化试剂制造商出具针对投标人的两票制承诺函;
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投标产品有注册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5、供应商需提供自有产权的仓库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其中冷库容积不低于15立方米的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复印件;提供自有产权,配送运输的专用车辆不少于1辆的行驶证复印件(不包括轿车等办公车辆)或提供具有冷链运输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6、具有本地化服务的能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9、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05月11日上午08:00至2018年05月21日下午17:30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入库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投标供应商在办理企业入库手续时,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请参见中心网站()右上角“企业专区”栏目中“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注册流程”,联系电话:0551-68110066),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参见中心网站()右上角“企业专区”栏目中“企业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3)企业报名成功后直接采用网上支付系统支付标书费用,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06月01日09:00
2、开标地点:合肥市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红皖家园西侧)蜀山区检察院大楼北楼1楼1号开标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蜀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蜀山区检察院北楼一楼蜀山区产业园枫林路与井岗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蜀山区检察院北楼
联系人:罗凯
电话:0551-65737234
(二)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市蜀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产业园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叉口向西100米检察院大楼北楼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5737148
七、其它事项说明
1、网上报名的投标供应商可在报名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2、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3、下载了谈判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2日内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蜀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弃标未予告知的,蜀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在诚信会员库系统中自动记录次数,并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
八、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投标(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
光大银行 户名 合肥市蜀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79410188000646302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四里河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