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河干支流小流域治理工程-斑鸠堰河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派河干支流小流域治理工程-斑鸠堰河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设计施工一体化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高新区经济贸易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高经贸【2020】127号、关于派河干支流小流域治理工程-斑鸠堰河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立项的通知
1.4 招标人:合肥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全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派河干支流小流域治理工程-斑鸠堰河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设计施工一体化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0BFGGZ03365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0BFGGZ03365    2.5 建设地点: 合肥市     2.6 建设规模: 派河干支流小流域治理工程-斑鸠堰河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属于环巢湖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四期派河干支流小流域治理工程子项目,建设范围涵盖斑鸠堰河流域,水域治理面积约165亩。    2.7 合同估算价: 8913.00万元     2.8 计划工期:1825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浮山路渠、东支渠、1#和2#排水沟渠道整治;初期雨水截流,新建截流管、提升泵站;河道生态修复;柏堰湖调蓄塘、荷花塘和莲花塘生态完善;新建生态补水补水泵站;在线监测及智慧水务平台建设及相关配套工程,最大管径为1.2米,堤防等级二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 设计采购施工     2.11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投资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的初期雨水工程或水环境治理类项目的工程设计业绩; 注:此水环境治理类项目的工程设计业绩是指河道治理类或流域治理类或湖泊治理类的工程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初期雨水工程或水环境治理类项目的工程施工业绩。 注:此水环境治理类项目的工程施工业绩是指河道治理类或流域治理类或湖泊治理类的工程施工业绩。 3.3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无 。 3.6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家。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署联合体协议,并在协议中约定各方在本项目中负责的工作;联合体牵头方必须具有符合第3.1项要求的设计资质且具有符合第3.2项要求的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招标文件获取(非牵头人无需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3.8其他要求: 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0年12月10日09:00至2020年12月24日17:3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网上支付。如无网上银行账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831、66223924。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30日0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6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长江西路2221号
邮 编:230001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5393630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1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66223924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8110066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31
9. 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9.2 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在项目开标次日后自行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打印。
    9.3 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4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1标段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76700188011764518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023701021000135582250306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户名: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4001468608059666888-207075
请填写完整的账号信息,包括‘-”及后6位数字! 开户银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