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结果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货物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宿州学院2020年实验室建设——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22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19HWCZ5076


二、项目名称:宿州学院2020年实验室建设——教学仪器设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22包化工学院仪器分析实验室设备采购


投标人名称:合肥帝帕特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人地址:合肥市阜阳北路4761403


中标(成交)金额:34.9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傅里叶红外光谱仪(进口)



品牌:赛默飞



型号:Nicolet iS50



1



349500



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彦,谢春江,朱小茜,储晓琴,王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419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677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
被质疑人名称;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宿州学院2020年实验室建设——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宿州学院


    址:安徽省宿州市教育园区


联系方式:0557-2875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合肥要素市场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明明


      话:0551-6622386966223646


十、附件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0710

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公示信息.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