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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2023BFAFZ02701
二、项目名称:省生态环境厅数据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捌拾捌万元整(大写)(18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省生态环境厅数据工程项目 服务范围 本项目设计单位应与项目承建单位密切配合,优化完善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 设计单位在项目中应与项目承建单位密切配合,深入了解项目需求,提供全面设计报告。设计单位应确保设计的实用性和可维护性,符合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要求,采用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的标准开发框架和编程语言,提供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并配合承建单位进行实施和测试。同时,设计单位应持续优化和完善设计方案,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效率。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与项目承建单位紧密配合,2个月内需初步完成详细设计,详细设计报告须经采购人初步审核通过后,由项目承827建单位组织实施,后续持续完善,通过采购人评估审核,与项目建设同步验收。应按照以上要求,制定详细、可行的项目实施计划。 服务标准 本项目需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组织详细设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廖凯,叶群桥,王鹏飞,沈尔唯,李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省生态环境厅数据工程项目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环境信息中心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
联系方式:0551-62775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优男
电话:0551-66223871、66223646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 附件: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 附件:公示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