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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2022BFAFZ01400
二、项目名称:全省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第三方评估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南艳湖校区:合肥市经开区锦绣大道99号
黄山路校区:合肥市黄山路373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伍拾玖万捌仟元整(大写)(¥59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全省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第三方评估服务 服务范围 完全响应采购要求,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结合安徽省各市县上报的年度自评估报告及相关材料,对全省所有县(市)和地级市主城区开展实地复核,完成安徽省年度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工作。服务地点为安徽省,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采购要求,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我单位承诺将完全响应采购人要求,并做好以下几点工作。1.评估时间要求。对每个县(市)和地级市主城区进行评估,评估时间均不少于 1 个工作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完全响应采购要求,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签订合同之日起 2 个月内出具第三方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验收 服务标准 完全响应采购要求,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我单位将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交年度《安徽省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估报告》(包含每个县(市)和地级市主城区的具体评估情况和结果)及编制说明,并开展专家验收会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玲,戴文霞,刘圣保,周善霞,李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全省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第三方评估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高铁路98号
联系方式:0551-63627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亚君
电话:0551-66223906、66223645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公示附件.docx 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