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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2年安徽医科大学物业管理服务第2包东校区物业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BFAFZ01377
    项目名称:2020-2022年安徽医科大学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1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中标人茂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放弃中标资格,经采购人确认,现中标人变更为:
    

中标人名称:安徽省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63号盛景大厦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佰壹拾玖万叁仟玖佰贰拾玖元肆角捌分(大写)(¥2193929.48元)
    更正日期:2020年12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020-2022年安徽医科大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2包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医科大学
    地址:合肥市梅山路69号
    联系方式:0551-65172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登明
    电话:0551-66223736、66223646

附件:中标公告附件.docx 附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