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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物业管理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19FACZ4344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物业管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莲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二村莲花楼三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佰肆拾陆万元整(大写) (¥446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物业管理



服务范围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蒋小平,黄景宝,郭传平,程纯洁,李建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677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
、被质疑人名称;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物业管理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435


联系方式:0551-62998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锦玉


      话:0551-66223789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00722


 

附件:公示材料.docx 附件:招标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