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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2023BFAHD01415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司法厅2023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警用被装采购第1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开发区谷河路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柒佰柒拾壹万陆仟柒佰肆拾元陆角(大写)(7716740.6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春秋执勤服(上衣) 武鹰 按量体尺寸 1507件 243元 ▲冬执勤服(上衣) 武鹰 按量体尺寸 1054件 368元 ▲单裤(夏) 武鹰 按量体尺寸 6277条 137元 ▲单裤(冬) 武鹰 按量体尺寸 3624条 177元 ▲内穿衬衣(1) 武鹰 按量体尺寸 2309件 110元 ▲夏执勤服 (1) 武鹰 按量体尺寸 1088件 114元 ▲夏执勤服(2) 武鹰 按量体尺寸 2283件 123元 ▲棉手套 武鹰 按量体尺寸 2294副 19元 ▲皮手套 武鹰 按量体尺寸 2586副 79元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银地,刘皓,何征强,王光生,鲍劲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司法厅2023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警用被装采购第1包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司法厅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85号
联系方式:0551-659820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云
电话:0551-66223915,66223922
附件:公示附件.docx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