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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安徽省高端会计人才(第三期)选拔培养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2BFAFN01458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高端会计人才(第三期)选拔培养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200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佰贰拾捌万元整(大写)(¥22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高端会计人才(第三期)选拔

服务范围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招收50名学员,通过3年培养周期,每年安排集中培训20天,采取集中培训、学习实践、跟踪管理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全面提升学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更好服务安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长三角一体化国家发展战略。

服务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定培养方案和培训课程、提供良好的场所、制定量化考核标准,搭建长三角高端会计人才学习交流平台,建立学员库和导师专家库等,全面提升培养效果

服务时间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年度考核合格后,分年续签采购合同

服务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培养要求、培养方式、课程设置、师资要求等多方面严格高标准,确保高端人才培养高质量,全面提升培养效果。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庄彦,何璐,黄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2019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高端会计人才(第三期)选拔培养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财政厅

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

联系方式:0551-681504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桂阳

电话:0551-66223737、66223646

附件:公示附件.doc 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