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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2022BFFFN00405
二、项目名称:国家基本气象观测站运行维持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国家基本气象观测站运行维持 |
服务范围 |
对合肥现代农业气象示范基地面积约70亩农业气象实验田开展设施农业温室大棚实验,水稻种植和稻虾共作实验、旱地作物种植试验和园区道路和绿化管养等。种植试验去钟管收一体化全托管服务。 |
服务要求 |
1、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养护人员配置不少于4名。 2、工作时间8小时,遇应急、救灾等特殊情况时可安排加班。 3、根据供应商具体落实每日工作任务,配合记录多钟农业气象技术资料,针对气候特征和农作物生长习性开展田间管理。主要工作内容:园区清理、树木修剪、农作物种植和绿化植物种植,农作物和绿化植物病虫害防治、虾稻养殖等其他。 |
服务时间 |
一年 |
服务标准 |
农田实验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服务执行。园区绿化养护按《合肥市园林绿化导则》《合肥市绿化养护导则》《合肥市绿化施工导则》绿化养护标准执行。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瑄,程华平,谢金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93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国家基本气象观测站运行维持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气象局
地址:合肥市大房郢水库坝下
联系方式:0551-653117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云飞
电话:0551-66223265,66223646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公示材料.docx 附件:业务调整通知.pdf 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