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8号线一期工程保险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8号线一期工程保险
项目编号:2021BFFBZ00381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9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03月31日
标段(包)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8号线一期工程保险-3标段标段(包)编号:2021BFFBZ00381-3
合肥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8号线一期工程保险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501号第26、27、28层
投标费率:响应招标文件计价基准
质量:合格
工期:1825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33层
投标费率:响应招标文件计价基准
质量:合格
工期:1825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馆路200号
投标费率:响应招标文件计价基准
质量:合格
工期:1825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13号12层、14层
投标费率:响应招标文件计价基准
质量:合格
工期:1825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15-16层
投标费率:响应招标文件计价基准
质量:合格
工期:1825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73号
投标费率:响应招标文件计价基准
质量:合格
工期:1825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315号
投标费率:响应招标文件计价基准
质量:合格
工期:1825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90号交银大厦南楼
投标费率:响应招标文件计价基准
质量:合格
工期:1825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秀浦路68号1号楼五层F、G区
投标费率:响应招标文件计价基准
质量:合格
工期:1825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63号12-1
投标费率:响应招标文件计价基准
质量:合格
工期:1825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3号院1号楼15-19层
投标费率:响应招标文件计价基准
质量:合格
工期:1825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商通大道1号院2号楼三层
投标费率:响应招标文件计价基准
质量:合格
工期:1825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服务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7号
联系人: 刘杨
联系方式:0551-6266277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李春 联系电话:0551-66223695、66223831
公示期:2021年04月02日至2021年04月0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庄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02日
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及评标情况一览表(3标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