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部分外包及派遣职工中秋福利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中标(成交)信息
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部分外包及派遣职工中秋福利采购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中标(成交)人名称:安徽融宇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7%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程斯路、郭小莉、王晓静、吴成、董双霞
二、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人: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世纪阳光大厦商业401室
联系人:余经理
联系方式:0551-62691222
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世纪阳光大厦商业401
联系方式:0551-63419830
三、结果的异议和投诉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含)三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和联系方式详见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若供应商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材料递交地址和联系方式详见监督管理部门地址和联系方式。
四、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