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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6~2027年运营类项目审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6BFFWZ5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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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集团】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6~2027年运营类项目审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答疑澄清公告第1次
发布时间: 202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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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6~2027年运营类项目审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6BFFWZ50134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9月0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6~2027年运营类项目审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补疑

项目编号:2026BFFWZ50134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审定金额不少于30万元的工程审计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审定金额不少于30万元的工程审计业绩。”其中的审定金额指的是合同最终结算金额还是指的是定案表上工程审定金额?

答:单个合同审定金额以定案表或定案报告上的工程审定金额为准。

2.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1.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业绩合同扫描件;(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甲方证明等,验收报告或合同甲方证明等应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3)与该业绩合同对应的定案表或定案报告。”请问:合同甲方在定案表上盖章,说明合同甲方已经对定案金额认可,已经能证明本项目已完成。那么提供该业绩合同对应的定案表能否作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

答: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文件详细评审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满分6分。”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我单位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颁发的优秀协审单位等表彰是否认可?参与的审计或结算审核工作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颁发的奖项或荣誉是否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投标人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且为地市级及以上。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398号A座

联 系 人:方工

联系方式:0551-64423660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胡彩云

联系方式:0551-66223181、66223831

                                          2026年9月23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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