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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高架桥下空间综合利用及停车场项目(一期)二标段项目
项目编号:2026BBBGZ5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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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包河区高架桥下空间综合利用及停车场项目(一期)二标段项目答疑澄清公告第1次
发布时间: 202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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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包河区高架桥下空间综合利用及停车场项目(一期)二标段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6BBBGZ50007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8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区高架桥下空间综合利用及停车场项目(一期)二标段项目答疑公告

“包河区高架桥下空间综合利用及停车场项目(一期)二标段项目”项目(项目编号:2026BBBGZ50007)答疑公告如下:

一、温馨提示:

1.因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报价文件端口新增“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上传端口。本项目2026年8月18日随招标公告发布的附件“[2026BBBGZ50007]包河区高架桥下空间综合利用及停车场项目(一期)二标段项目.HFZF”作废,以本补疑附件“[2026BBBGZ50007]包河区高架桥下空间综合利用及停车场项目(一期)二标段项目.HFCF”为准,请各投标人使用本补疑发布的答疑文件(.HFCF格式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2.各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任意时间制作投标文件,请投标人按本补疑发布的答疑文件(.HFCF格式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并重新合并上传,以避免投标失败。

二、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评标程序-3.1 规定位置的确定中3.1.3规定位置”现调整如下:

对所有通过初步筛查的投标人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若排序时出现投标人报价相同的情况,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占排序,按照随机签号由小到大的顺序确定评标价排序的位次),从规定位置开始,按照排序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初步评审;

规定位置确定规则为“所有通过初步筛查的投标人数量÷10+1”,计算按照进一法取整。

举例如下:

11家通过初步筛查投标人评标价如图。

第一步: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通过初步筛查投标人的排序。其中,投标人2、投标人3、投标人4评标价均为202,对应签号分别为4、5、9,此三个投标人在评标价排序时,每个投标人均占排序,依据签号由小到大的顺序确定其评标价排序的位次。

第二步:按照“所有通过初步筛查的投标人数量÷10+1”进一取整的方法确定规定位置。即11÷10+1=2.1,取整后为3,规定位置为3。

第三步:从规定位置开始,按照排序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初步评审。即从排序为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评审通过即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审不通过,则对排序为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以此类推,直至完成推荐中标候选人

通过初步筛查的投标人

投标人1

投标人2

投标人3

投标人4

投标人5

投标人6

投标人7

投标人8

投标人9

投标人10

投标人11

投标人评标价

200

202

202

202

203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签号

11

4

5

9

1

3

2

7

8

10

6

按照投标人评标价由低到高的排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规定位置

 

 

 

 

 

 

 

 

三、删除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1.3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3

中标候选人

排序方法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按照随机签号由小到大的顺序确定。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滨湖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

联系人:刘孝卓

话:0551-65198816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项目负责人:徐新智

话:0551-66220393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9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8月19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