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包河区高架桥下空间综合利用及停车场项目(一期)二标段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6BBBGZ50007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8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区高架桥下空间综合利用及停车场项目(一期)二标段项目答疑公告 “包河区高架桥下空间综合利用及停车场项目(一期)二标段项目”项目(项目编号:2026BBBGZ50007)答疑公告如下: 一、温馨提示: 1.因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报价文件端口新增“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上传端口。本项目2026年8月18日随招标公告发布的附件“[2026BBBGZ50007]包河区高架桥下空间综合利用及停车场项目(一期)二标段项目.HFZF”作废,以本补疑附件“[2026BBBGZ50007]包河区高架桥下空间综合利用及停车场项目(一期)二标段项目.HFCF”为准,请各投标人使用本补疑发布的答疑文件(.HFCF格式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2.各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任意时间制作投标文件,请投标人按本补疑发布的答疑文件(.HFCF格式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并重新合并上传,以避免投标失败。 二、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评标程序-3.1 规定位置的确定中3.1.3规定位置”现调整如下: 对所有通过初步筛查的投标人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若排序时出现投标人报价相同的情况,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占排序,按照随机签号由小到大的顺序确定评标价排序的位次),从规定位置开始,按照排序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初步评审; 规定位置确定规则为“所有通过初步筛查的投标人数量÷10+1”,计算按照进一法取整。 举例如下: 11家通过初步筛查投标人评标价如图。 第一步: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通过初步筛查投标人的排序。其中,投标人2、投标人3、投标人4评标价均为202,对应签号分别为4、5、9,此三个投标人在评标价排序时,每个投标人均占排序,依据签号由小到大的顺序确定其评标价排序的位次。 第二步:按照“所有通过初步筛查的投标人数量÷10+1”进一取整的方法确定规定位置。即11÷10+1=2.1,取整后为3,规定位置为3。 第三步:从规定位置开始,按照排序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初步评审。即从排序为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评审通过即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审不通过,则对排序为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以此类推,直至完成推荐中标候选人。 通过初步筛查的投标人 投标人1 投标人2 投标人3 投标人4 投标人5 投标人6 投标人7 投标人8 投标人9 投标人10 投标人11 投标人评标价 200 202 202 202 203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签号 11 4 5 9 1 3 2 7 8 10 6 按照投标人评标价由低到高的排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规定位置 三、删除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1.3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3 中标候选人 排序方法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按照随机签号由小到大的顺序确定。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滨湖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 联系人:刘孝卓 电 话:0551-65198816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项目负责人:徐新智 电 话:0551-66220393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9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