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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蜀山教育集团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自营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2026HASWN0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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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合肥蜀山教育集团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自营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采购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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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蜀山教育集团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自营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6HASWN01511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8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蜀山教育集团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自营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采购答疑变更公告

 

合肥蜀山教育集团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自营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6HASWN01511)答疑变更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问:质疑事项1:“仓储保障能力” 冷、冻藏仓储评分项与 “设备及车辆”冷库评分项存在重复计分。

事实情况: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仓储保障能力” 评审投标人冷库资源,按冷库面积设置梯度分值;“设备及车辆”第1条再次对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库设置加分。现有招标文件文本未作排他约定,投标人可提交同一套冷库证明材料在两个评审项同时得分,存在对同一履约事项重复计分风险,不符合综合评分法评审因素一一对应的设置原则。

答:详见变更公告。

2、问:质疑事项2:“类似业绩”评审,食材配送多为费率合同,合同无总金额,建议增加增值税发票、招标公示截图作为规模佐证材料。

事实情况:原招标文件已约定,业绩合同未载明关键评审信息,可由项目甲方出具证明材料予以佐证。但食材配送行业大量存在费率计价合同,部分历史项目的甲方受内部管理制度约束,客观上无法对外出具业绩证明,仅设置甲方证明单一佐证渠道,供应商举证路径受限。

答:对于规模佐证材料,增值税发票予以认可,招标公示截图不予采信。

3、问:疑问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3)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体系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证书: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2、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3、售后服务体系认证证书;以上每提供1种得2分,满分6分。”。

建议2:本项目为食材配送项目,对投标人的企业运营、配送能力、食材安全等方面均有较高要求。结合本项目招标内容特点,建议将“体系认证”要求调整为“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证书: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2.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3.售后服务体系认证证书;4.食品可追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认证。以上每提供1种得2分,满分6分”。

答:不予认可。本项目设置的体系认证证书条件,是结合食材配送项目食品安全管控、供应链运行管理、售后应急处置等履约服务实际需求设定,与项目服务要求相匹配,该条件不予调整。

 

二、变更公告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设备及车辆现变更为: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2.2.31

商务评分标准

设备及车辆

6

投标人具有自有或租赁的冷链厢式运输车的,每提供一辆得3分,本小项满分6分。

注:(1)车辆为自有,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实物照片及行驶证扫描件(车辆所有人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2)如车辆为租赁,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实物照片、行驶证及车辆租赁合同扫描件(行驶证车辆所有人须为租赁合同的甲方(即出租人)。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1.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蜀山教育集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技侦综合楼及社区服务 

邮编:230031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8256090779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一楼

邮编:230031

项目负责人:金工

电话:0551-65597407

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0814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