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金源分公司压缩空气站房三期扩容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2026BFFGZ51111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9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金源分公司压缩空气站房三期扩容改造项目EPC总承包补疑2 项目编号:2026BFFGZ51111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八、品牌推荐表,序号7变频器:ABB、施耐德、西门子”,由于高压变频仅用于离心机的启动过程,且需要做到达到一定转速后无扰切换。高压变频柜从属于离心机,相当于离心机的一个执行机构,受离心机控制器指令执行启动、切换、停止等动作。如果选用非离心机推荐和联合设计的高压变频柜,会有出现逻辑混乱、执行延迟、传输错误等隐患,推高了系统稳定运行的风险。结合招标文件P157页“(45)空压机就地高压变频器为厂家配套 1)额定工作电压:10 kV 2)额定频率:50HZ 3)适用功率:配套离心压缩机4)起动电流:1.0~1.5Ie 5)原理:变频启动”之规定,也明确表示为空压机厂家配套,应交由空压机厂家选择,由空压机厂家负责配套、联调等工作,并承担该项责任。故建议现有品牌外,增加使用离心空压机同品牌的变频柜,这样与离心空压机联合设计的高压变频柜更加安全,运行稳定。离心机厂家参与设计,并甄选的高压变频柜不低于参考品牌技术性能指标,也能保证项目执行过程中调试简便性,长期运行的稳定性。 答:高压变频器与离心空压机属于两套相互独立的系统。高压变频器虽需配合离心机完成启动、升速及转速达标后的无扰切换,并接受空压机控制器指令实现启停、切换等联动控制,但二者设备本体相互独立。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八、品牌推荐表,序号7变频器:ABB、施耐德、西门子”为本项目高压变频器推荐品牌,本次招标不新增推荐品牌。投标人负责完成设备间接口匹配、联动控制、无扰切换调试及整套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相关成套及调试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1.3.3 本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四)管道系统对接中包含“本项目完成二期汽拖空压机汽轮机进汽管道与排汽管道对接设计、采购、安装施工。”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金源分公司压缩空气站房二期扩容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中第五章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中包含“①管道施工-汽轮机进汽以及排汽管道;②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热力系统、供水系统、电气系统、热工仪表控制系统及附属生产工程等确保空压站能够正常运行所必需具备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及储存、施工和安装,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投标方在建设本项目时不得低于初步设计内容,若有变更需征得招标方同意,不可擅自进行变更。”请问这两次招标内容是否存在重复?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八、品牌推荐表,序号3零气耗干燥机及成套过滤器:ParKer、DEGARE、Beko”,其中,DEGARE(德格瑞)和另外2个(ParKer/BeKo),明显不在同一档次,可否采用和离心式空压机一样的推荐品牌(寿力、复盛、博格、英格索兰、阿特拉斯)? 答:可以采用和离心式空压机一样的推荐品牌(寿力、复盛、博格、英格索兰、阿特拉斯),对于招标人参考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可选用参考品牌或不低于参考品牌技术性能指标的其他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应在报价文件《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且未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休宁路66号 联系人:章工 联系方式:0551-62357325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胡彩云 联系方式:0551-66223181 2026年10月8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