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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新桥新兴产业示范区区域能源站过渡期燃气锅炉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2026BFFAZ5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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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新桥新兴产业示范区区域能源站过渡期燃气锅炉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补疑3
发布时间: 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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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新桥新兴产业示范区区域能源站过渡期燃气锅炉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6BFFAZ51150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9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新桥新兴产业示范区区域能源站过渡期燃气锅炉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6BFFAZ51150

投标人疑问回复

1.招标文件中明确贵方不组织现场踏勘,为了确保项目安装部分的准确核价请问首次过渡期锅炉房和将来过渡期结束后移装的锅炉房目前是否建好;

回复:过渡期锅炉房和将来过渡期结束后移装的锅炉房均未建设,上述锅炉房的建设均不在本次招标采购范围内。

2.项目招标文件提到了锅炉蒸汽系统的凝结水回收但没有给出具体参数,恳请贵方提供一下凝结水回收的单位流量和回收热水的具体温度;

回复:暂定回收率≥70%、回收热水温度<60℃,具体以实际为准。

3.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报价包含了锅炉及整体系统调试运行后18个月的运维工作,恳请贵方确认对运维期间的燃气和水电消耗指标是否有明确约定,另外运维期间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锅炉定期能效测试及烟气排放检测等费用是否都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回复:运维期间蒸汽供应所需的燃气费、水费、电费均由招标人承担。运维期间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锅炉定期能效测试及烟气排放检测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项目招标文件的不锈钢烟囱材质304,恳请贵方明确对于烟囱厚度、是单层不锈钢还是双层不锈钢保温烟囱是否有具体要求;

回复:《技术规格书》第一章第三节1.2主要技术要求:“(7)烟道、烟囱采用单层不锈钢304材质,厚度需满足承重要求,带检测平台,烟囱距地2米以内需采取隔热措施”。烟囱具体壁厚不做固定数值限定,由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并结合当地风荷载、雪荷载、抗震设防参数以及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自行计算确定,须满足结构安全、承重、防腐、环保排放、长期运行、搬迁再安装以及最终环评批复烟囱高度等全部要求。

5.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供货包含一套CEMS监测系统,请贵方给予确认配套的该烟气排放检测系统的监测项目是否需要与当地环保联网。

回复:烟气排放检测系统的监测项目需要与当地环保联网。

6.关于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二、采购及安装清单(报价清单)注:1.上述表格中综合单价、小计及合计金额均含增值税,单位为人民币元;本项目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执行税率(过渡期天然气锅炉的供货、安装及调试13%,搬迁及再安装9%,运维6%),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或者投标人适用优惠税率的,根据投标人实际执行。中标后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税率按照最新国家政策执行,合同结算价同步调整并按照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提出疑问:根据2026年新《增值税法》,混合销售改规则:一项交易涉及多税率的,按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原按主业或分别核算思路变法定规则)。由于涉及3种税率,需要签订三个合同分别为过渡期天然气锅炉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13% ,搬迁及再安装 9% ,运维6%。

回复:根据2026 新《增值税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征收率销售额。单就供货时的安装及调试而言,安装和调试是完成供货正常使用的必要程序,因此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而供货、安装及调试,搬迁及再安装,运维属于三项不同业务,彼此之间无强关联性,招标文件报价清单已作区分,投标人中标后无需签订三个合同,在一项合同里分别列示即可。招标人已针对该事项向税务局核对,各投标人具体可咨询当地税务局进行核实。

7.运维是否包含CEMS 监测系统?

回复:包含CEMS监测系统。

8.投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获得专利情况中提到:“1.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①专利证书;②专利登记簿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证明材料,专利登记簿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证明材料中法律状态为“专利权有效”。由于专利登记簿开具需要5-10个工作日,时间上不一定来的及,请问是否可以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检索的截屏信息来进行替代。

回复:可以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检索的截屏信息来进行替代。如招标人标后核查发现中标人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9.技术规格书第一部分“总则”中明确锅炉房长32米*宽16米(净高度8米)并要求锅炉及辅助设施布置在锅炉房内,第三部分“技术条件”中分别要求水处理、软水箱、除氧器等辅助设施全部布置在室外,恳请贵方给予确认锅炉配套辅助设施及烟囱最终布置位置是否在锅炉房内;

回复:水处理、软水箱、除氧器等锅炉配套辅助设施全部布置锅炉房内,锅炉房四周开敞(仅设百叶),中标人须考虑燃气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防雨、防冻、防尘、防晒等,烟囱须引至室外高空排放。

10.技术规格书第三部分第9页要求提供一台108m3的不锈钢软水箱但未给出具体尺寸,恳请贵方提供一下该水箱的具体尺寸(长*宽*高);

回复:水箱尺寸:长6m,宽4m,高4.5m。

11.项目招标文件第87页“采购及安装清单”包含3台软化水给水泵;请贵方明确这3台水泵在系统中的用处及安装位置;另外明确除氧器为低位除氧该清单中没有锅炉给水增压泵,恳请贵方确认我们投标时是否增加并报价;

回复:3台软化水给水泵为应急供水时使用,设置位置贴近软化水箱;本次招标采购包含锅炉给水增压泵,各投标人根据锅炉额定压力(1.6MPa)配置。

12.技术规格书第三部分第12页提到需配燃气流量计(一般天然气公司燃气管道已配置燃气流量计),恳请贵方明确是否再为每台锅炉配备燃气流量计;

回复:《技术规格书》中提到的燃气流量计不在本次招标采购范围。

13.技术规格书第三部分第12页提到排污降温池冷却水供水控制柜,请贵方确认该控制柜是否需要我方供货、如需要请明确具体要求。

回复:由中标人供货,控制柜根据图集23S519-113及相关页次要求设置。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恒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466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0551-65191932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丁晨风

联系方式:0551-66223231、66223831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