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轨道TOD甘棠路一期B地块住宅户内多联式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6BFFAZ51120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9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轨道TOD甘棠路一期B地块住宅户内多联式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补疑1 (项目编号:2026BFFAZ51120)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 1、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一、技术性能指标:产品1(D-2.2):要求机组制热量不允许偏差,请问若投标额定制热量大于招标文件2.5KW,属于正偏差,属于优于招标参数,请问是否满足供货要求? 答:允许正偏差0~+5%。 2、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一、技术性能指标:产品5(D-4.5):要求机组噪音值≤33db(A),请问不同机组内机型号噪音均要求≤33db(A),导致市场上潜在主流品牌内机噪音值无法满足,可能描述有误,建议较大的内机型号噪音值修改为:产品5(D-4.5):要求机组噪音值≤35db(A) 答:不予调整。 3、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二、其他要求:关于内机安装费具有歧义和模糊情况存在,请明确本项目是报价范围为哪些?是不是包含设备内外机费用,安装人工费和辅材费均不包含在内,现场用户使用时再单独自行安装?否则描述模棱两可前后矛盾的要求会误导投标人多报或者漏报价。 答:本项目报价范围包含设备内外机及相关设备附件(辅材)采购费用、室外机及相关设备附件(辅材)安装费用;不包含室内机及相关设备附件(辅材)安装费用,室内机由用户使用时自行安装。 4、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需求,技术性能指标多联机空调内机,注:额定制冷量及制热量为固定值不允许偏差,而多联机技术要求正偏差不大于5%,请问制冷/热量不允许负偏差,正偏差在5%以内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答:允许正偏差0~+5%。 5、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需求,技术性能指标多联机空调内机D-2.2至D-4.5所有型号噪音值均为≤33db(A); 根据GB/T 18837-2015多联机空调(热泵)机组P6页,5.4.16噪音规范不同型号对应的不能噪音值(后附国标要求截图),建议序号5:产品5(D-4.5)噪音≤36db(A),且远小于国家标准。 答:不予调整。 6、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的一、技术性能指标要求产品1-产品5的额定制冷量及制热量不允许偏差,且本供货要求提出的技术参数及要求为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 疑问1:本项目多联式中央空调的参考品牌为格力、美的、海尔,其中仅某一品牌的参数满足要求,具有唯一性。市面上主流品牌的各品牌设备参数都有细微差别,且额定制冷制热量正偏差能满足更高使用需求,不允许额定额定制冷制热量正偏离为不合理要求,故建议修改为以下内容。 建议修改为:额定制冷量及制热量不允许负偏差。 答:允许正偏差0~+5%。 疑问2:多联机空调内机产品额定制冷制热量为主要参数,风量及噪音非主要关键参数,各品牌多联机参数有不同档位风量,对应不同档位噪音,招标文件仅要求小于某固定值,未明确具体风量档位,且部分产品噪音为范围值,无法对应,建议噪音值以投标样册中最小数值满足即可。 答:不予调整。 7、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的“六、资格审查资料”中无第四点(“三、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后紧接“五、投标人信誉情况”),且招标文件“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中对项目负责人有要求,其在后续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格式中无对应章节可放置相关资料。 答:“六、资格审查资料”中第四点为“(四)制造商授权书(本项目无需提供)”,“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中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证明资料,放入投标文件“六、资格审查资料”中即可。 8、本项目编制补疑文件中招标范围写明户内设备及配套安装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但清单中户内设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请招标人明确;如制冷剂灌装不在本次招标范围,请招标人明确制冷剂材料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 另外本项目配套冷凝水管、冷媒铜管、包含相应管道保温、冷凝水提升泵、减震装置、控制面板及配套线缆等是否仅为供货,不提供安装? 答:本次招标范围为设备内外机及相关设备附件(辅材)采购、室外机及相关设备附件(辅材)安装;不包含室内机及相关设备附件(辅材)安装,室内机由用户使用时自行安装,外机安装时的制冷剂及灌装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9、本次投标报价是否需要考虑总包(装修总包)安全保证金?如需要考虑,是否有具体比率或金额要求? 答:不考虑。 10、招标文件供货要求中描述“卖方须踏勘现场自行综合考虑总包配合管理费”,请问是否可以明确具体比率或金额要求? 答: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 11、招标文件中水电费描述“按住宅中央空调安装费用总价的 0.70%计水电费”,请问中央空调安装费用总价是否对应下图3个清单对应安装费的总价? 答:对应。 12、招标文件未明确开票税点,请问是否统一开票税点? 答:投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计税方法自行报价,税率应符合国家税务部门相关要求。 13、招标文件中要求“空调调速器、线控器、无线遥控、冷媒管、冷凝管、配电线等设备附件(辅材)应为空调厂家随设备自带提供。”,请明确是否需要同时提供遥控器和线控器? 答:需要。 14、清单中描述“附件:含配套冷凝水管、冷媒铜管、包含相应管道保温、冷凝水提升泵、减震装置、控制面板及配套线缆等”,配套线缆是否包含以下全部内容或其中一部分内容“1、内外机之间信号线及保护2、线控器与内机之间的控制线及保护管”,请明确?若保护管在供货范围内,请明确相应保护管的材质? 答:配套线缆包含信号线、控制线,保护管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15、冷媒管及冷凝管配套支吊架、内机的吊杆是否在本次供货范围内? 答:在本次供货范围内。 16、供货要求中描述“内机额定制冷量及制热量为固定值不允许偏差”,请问投标产品的制冷量及制热量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参数是否可行? 答:可以,允许正偏差0~+5%。 17、清单中明确附件中配套冷凝水管、冷媒铜管、包含相应管道保温、配套线缆没有具体工程量。因本次附件的材料仅供货不施工,后期上述材料施工时会产生损耗,不同的单位施工损耗量也会不同。为避免后期因各家投标单位考虑的损耗量不同,造成供货量和施工需求量产生扯皮现象。建议根据图纸及损耗的情况,统一明确上述材料的具体工程量。 答:投标单位结合图纸工程量综合考虑,后续以发包人确认的深化图纸工程量交付。 18、如下图,招标文件要按投标人须知第3.5.1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但招标文件中未在投标人须知中找到第3.5.1的相关要求。请问是否调整相关描述? 答:不调整。“3.5.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内容及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19、投标文件格式报价文件格式中有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内容,标书制作软件中未设置本项内容的上传位置,请问是否增加本项内容的上传位置? 答:不增加上传位置,投标人上传到报价文件其他内容节点即可。 二、招标文件调整部分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一、技术性能指标”表格,产品类别“多联机空调内机”的备注内容:“注:额定制冷量及制热量为固定值不允许偏差”现调整为“注:额定制冷量及制热量允许正偏差0~+5%”。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7号 联系人:阮工 联系方式:0551-69009060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刘伟 联系方式:0551-66223259、66223831 2026年9月28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