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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阳区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2026BFLGZ5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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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阳区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答疑澄清公告第3次
发布时间: 202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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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庐阳区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6BFLGZ51051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9月0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阳区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补疑3

项目编号2026BFLGZ51051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均要求为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我司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总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业绩,我司在该业绩中承担施工任务,请问对该业绩中我司所占的联合体份额是否有要求?

答:无要求。

2.本项目我单位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请问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是否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注册造价工程师盖章均予以认可?

答:是的。

3.关于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提供的资料中“(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请问我单位提供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公布的项目施工许可信息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4.招标文件项目经理业绩时间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请问竣工报告中项目概况的竣工时间与四方责任主体签字盖章落款时间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即竣工报告中项目概况的竣工时间。

5.招标文件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我单位拟提供业绩为各单体分开竣工验收:其中某单体竣工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竣工资料上有造价),其他单体竣工时间为 2021 年 1 月(竣工资料上无造价);2021 年 1 月完成竣工验收部分对应的合同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即合同额减去2020年竣工验收金额)。请问:该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不予认可。

6.请问本项目异常低价指标88%所对应的具体数值是否为114765149.15元?

答:本项目异常低价指标88%所对应的具体数值为114765149.14元。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庐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市民中心

联系人:宋工

联系方式:0551-6568207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胡彩云

联系方式:0551-66223181

                                          2026年9月22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