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新能热电有限公司压缩空气集中供应一期厂内空压机站建设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6BFFGZ51129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9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新能热电有限公司压缩空气集中供应一期厂内空压机站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6BFFGZ51129 招标文件内容澄清: 1.招标文件P30招标人重要提示-一、重点提示“8、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噪音需满足环保要求,厂房1米之外需经发包人同意的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测量噪音低于65分贝,否则必须自行进行隔音降噪处理,确保噪音达标,此项费用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招标人不再承担额外费用。”修改为“8、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噪音需满足环保要求,厂房1米之外噪音应低于65分贝。第三方检测机构由招标人依法依规委托,检测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若检测结果不合格,中标人必须自行进行隔音降噪处理,直至噪音达标,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的整改及复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再承担因中标人整改产生的额外费用。” 2.招标文件P30招标人重要提示-三、其他要求“1、本项目实施前中标人需编制切实可行的专项方案并自行考虑措施费、专家论证等相关费用,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同时必须确保整体通过使用方及专业检测单位专项检测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损耗、调试、检测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质保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修改为“1、本项目实施前中标人需编制切实可行的专项方案并自行考虑措施费、专家论证等相关费用,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同时必须确保整体通过使用方及专业检测单位专项检测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损耗、调试、检测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质保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不包含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费用)。”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休宁路66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2845908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汪亚林 联系方式:0551-66223112,66223831 2026年9月21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