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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浩悦再生资源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废气处理设备提升改造项目(二阶段)
项目编号:2026BFFAZ5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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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浩悦再生资源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废气处理设备提升改造项目(二阶段)答疑澄清公告第1次
发布时间: 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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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浩悦再生资源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废气处理设备提升改造项目(二阶段)

     原项目编号: 2026BFFAZ51050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9月0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浩悦再生资源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废气处理设备提升改造项目(二阶段)招标文件补疑1

2026BFFAZ51050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

1 

3.2.1

预付款

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支付比例或金额:甲方预支付合同价款的30%

支付单据:/ 

预付款保函要求

①第一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应为无条件、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银行和担保机构的资质要求同履约保证金);

②预付款保函的开具机构和内容须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的,甲方可以拒绝预付合同价款;

③在预付款扣回之前,乙方应保证预付款担保持续有效;

④预付款保函在第二次付款时同步退还。

7)未尽事宜按《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合产投[2025]23号)、《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价款结算实施细则(试行)》(合产投[2025]45号)执行。

现变更为:

2 

3.2.1

预付款

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并收到预付款保函后15个工作日内

支付比例或金额:甲方预支付合同价款的30%

支付单据:/ 

预付款扣回方式:预付款在第二次付款对应的当期款项中一次性全额扣除

截止期限:达到合同约定的“第二次付款”条件后15个工作日内扣回;

预付款保函要求

①第一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应为无条件、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银行和担保机构的资质要求同履约保证金);

②在预付款扣回之前,乙方应保证预付款担保持续有效;

③预付款保函在第二次付款时同步退还。

7)未尽事宜按《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合产投[2025]23号)、《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价款结算实施细则(试行)》(合产投[2025]45号)执行。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合肥产投生态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吴山镇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51-65656237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章丽萍

联系方式:0551-6622328866223831

20260916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