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寿春路闲置资产(原四十三中)改造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6BFLGZ51062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9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寿春路闲置资产(原四十三中)改造项目补疑2 项目编号:2026BFLGZ51062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安装清单第452条,特征描述“盲盒机暂定价33000元”,控制单价也是33000元,但是暂估材料表中,盲盒机单价为14867元;请问是否冲突,以何为准? 答:详见本补疑澄清内容。 2.招标文件第一章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800万元。”请问我单位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房屋建筑工程装修装饰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装饰改造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如投标人提供的房屋建筑工程装修装饰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装饰改造业绩为施工总承包业绩,则予以认可,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否则不予认可。 3.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四、重点难点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3)其他要求-⑥中标人须全权负责完成项目建设过程中与经营户等人员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安抚、赔偿、补偿等全部工作,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投标人报价时须充分综合考量该部分全部成本;若因此造成项目工期延误、产生经济损失或各类纠纷,全部责任及相关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请问: (1)经营户协调、安抚、赔偿、补偿相关事项具有不确定性,投标人难以精准测算该部分成本,报价存在较大不可控风险。请明确此条是否可以优化调整?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经营户诉求、矛盾纠纷存在不可控因素,极易引发工期延误,由此产生的工期风险无法预估。请明确因经营户原因导致纠纷、工期延误时,工期是否可以顺延?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该类纠纷、补偿事项不属于承包人可控范围,相关赔偿、补偿具有不可预见性,条款约定将全部费用、损失、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风险分担显失公平。请明确此条是否可以优化调整?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澄清内容 1.关于“工程标准化A类采购物资”序号6、69、72主材单价为0的情况说明: (1)序号6“智能RCU主机”的价格包含在序号1“机箱(铁质)”中,对应安装工程清单第341项。 (2)序号69“F1项目 云迹科技机器人HDOS UP底盘”的价格包含在序号67“F1项目 云迹科技机器人HDOS UP机器人送物舱”中,对应安装工程清单第449项。 (3)序号72“物联网智能商用洗衣机”的价格包含在序号71“物联网智能商用烘干机”中,对应安装工程清单第1007项。 2.安装工程的J.1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一览表盲盒机单价为14867.00元有误,以安装工程清单第452项综合单价33000.00元为准。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无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庐阳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文一泊心湾S1栋2层 联系人:蒋工 联系方式:0551-69021800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胡彩云 联系方式:0551-66223181 2026年9月11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