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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子科仪谷4#厂房A区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2026HAAGZ0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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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子科仪谷4#厂房A区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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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量子科仪谷4#厂房A区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2026HAAGZ01544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8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量子科仪谷4#厂房A区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补疑4

项目编号:2026HAAGZ01544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一、本项目投标人业绩要求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建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工业厂房施工业绩,且该类业绩数量不少于15个。”

请问,我司拟提供业绩中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资料已明确建筑业态为工业厂房或厂房,业绩合同额及竣工时间均满足要求,且业绩证明资料符合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是否满足投标人业绩要求?

答:如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资料已明确建筑业态为工业厂房或厂房,则视为满足工业厂房业绩予以评审

二、本项目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建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工业厂房施工业绩(须在对应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且该类业绩数量不少于1个。”

请问,我司拟提供业绩中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资料已明确建筑业态为工业厂房或厂房,业绩合同额及竣工时间均满足要求,且业绩证明资料符合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是否满足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答:如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资料已明确建筑业态为工业厂房或厂房,则视为满足工业厂房业绩予以评审

三、若我司提供的业绩为以联合体方式承揽的业绩,是否可以按联合体业绩共享原则确认合同金额,即:联合体业绩中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承担的专业分工确定,未承担的专业分工在投标人业绩考核时不予认定;联合体业绩中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共同承担的专业分工在投标人业绩考核时按照共享原则,以该专业分工的全部工作量予以认定。

例如:联合体成员方分别承担设计工作与施工工作则属于不同专业分工,联合体成员方均承担施工工作则属于同一专业分工。

答:可以。

四、我司业绩为集结中心冷链物流项目,包含分拣加工及展示车间,合同总金额大于1亿元,该业绩是否满足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答: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明确包含分拣加工及展示车间,可视为工业厂房业绩予以评审。

五、能否明确该混凝土构件尺寸?(图见附件)

答:事故池由4个标准50立方的成品混凝土化粪池组成。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国仪量子技术(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高新区孔雀台路1969号

联系人:欧阳经理

 话:15155517545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丁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3466223831

202683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