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新桥集成电路西区产业园及配套项目-基础设施一期项目(项目1)、(项目2)、(项目3)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6BFJBZ50910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8月1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桥集成电路西区产业园及配套项目-基础设施一期项目(项目1)、(项目2)、(项目3)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6BFJBZ50910 投标人疑问回复 1.本项目电子制作软件投标函与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不同,请问以哪一个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为准,商务文件投标函可上传至“商务文件封面及目录”节点,报价文件投标函可上传至“报价文件其他材料”节点。 2.我单位已完成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已取得变更后的新版营业执照;住建部门核发的监理资质证书、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目前正在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暂未领取更新后的证书。资质等级、企业名称均未发生变化。 请问本项目投标文件中:1、我单位提交变更后的新版营业执照、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资质变更受理回执、变更前在有效期内的监理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原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同时附上我单位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说明资质、基本户正在办理法人变更,承诺中标后完成全部证照变更)以上资料组合,是否满足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2、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使用工商变更完成后的新法定代表人进行签章,是否被认可?3、投标保证金或保函(或保证保险)费用从我单位现有基本存款账户转出(账户户名不变,仅法人信息待变更),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从基本存款账户转出的相关规定? 答:均予以认可。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总监业绩要求为“市政道路工程”(含资审、评审业绩)。 我方疑问:本次招标项目含桥梁工程,故含桥梁的市政道路工程是否应予认可? 答:予以认可。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要求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我方疑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否满足上述要求? 答:满足要求。 5.投标人须知“3.2投标报价”中: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报价文件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文件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我方疑问:本次招标采用定价招标模式,且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无“监理报酬清单”,投标文件是否无需提交“监理报酬清单”? 答:无需提供。 6.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是以532.35万元还是535.35万元为计算基数? 答:以合同估算价535.35万元为计算基数。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潭路693号中德合作创新园9号楼 联系人:祝工 电话:0551-6387908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66223177、66223831 2026年8月28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