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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29西大路马厂至合浦段、西大路杨王至巢湖界段改建工程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
项目编号:2026HAFBZ01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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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29 西大路马厂至合浦段、西大路杨王至巢湖界段改建工程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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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G329西大路马厂至合浦段、西大路杨王至巢湖界段改建工程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

     原项目编号: 2026HAFBZ01564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8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G329 西大路马厂至合浦段、西大路杨王至巢湖界段改建工程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答疑1

项目编号:2026HAFBZ01564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澄清

1.本招标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项目负责人修改为: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项目负责人

30

1.具有环境保护类(或水土保持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的,得5分;

2.具有环境保护类(或水土保持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5分。

12合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2021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业绩(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每个得4分,满分20分;

3注:1.上述业绩为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

2.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中的服务内容、项目负责人名称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为准。

4.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服务内容、项目负责人名称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5.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的岗位。

6.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自20261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第二部分:投标人疑问

1.招标文件正文第【46】页相关内容描述:“项目负责人:1.具有水土保持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的,得5分;2.具有环境保护类(或水土保持类)相关专业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5分。”

请问:职称证书要求什么等级及以上?土木工程专业、水文学与水资源专业是否属于水土保持相关专业?水土保持专业属于水利水电大专业范畴内,所以水利水电专业是否属于水土保持相关专业?

回复:职称证书等级要求详见本答疑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澄清,水文学与水资源专业、水利水电专业均作为水土保持相关专业予以认可,土木工程专业不予认可。

2.招标文件正文第【46】页相关内容描述:“项目负责人:3.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业绩(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每个得 4 分,满分 20 分;”、“投标人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公路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业绩,每个得4分,满分20分。”

请问:项目负责人及投标人业绩是否要求已完工业绩?主体工程施工结束,但是因林地复垦需要时间,暂时未开展水保验收,水保监测工作实际已经结束,有相关的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但因约定工作要到水保验收才正式结束,这种有水保监测报告的正在履约的合同是否认可?

回复:项目负责人及投标人业绩都要求已完工业绩,正在履约的业绩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77号

联系人:吴工

话:0511-6511945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6223086

2026年8月2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