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仰光片区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9#地块总承包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6BFBGZ50883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8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仰光片区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9#地块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补疑3 2026BFBGZ50883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中未见用地红线图、地形图及勘察报告,请提供相关资料。 回复:见本项目补疑2。 2.招标文件P84页投标人奖项荣誉中“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请问我单位施工总承包的铁路站房改扩建项目获奖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3.业绩证明材料中,第一、二类要求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我司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否可以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回复:可以。 4.计划工期,建设单位下达任务书后90日历天内达到预售节点,是指为首开区楼栋?还是所有单体楼栋? 回复:指首开区楼栋。 5.达到预售节点条件,按照什么文件要求执行?需明确。 回复:预售节点指主体结构达±0。 6.首开区楼栋,楼栋数量及位置,是否有要求?需明确 回复:暂不明确,开工后根据建设单位实施计划确定。 7.根据招标文件第85页规定,企业实力是指“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对企业颁发的荣誉,如优秀建筑业企业、龙头企业、50强等”。 现咨询,由相关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及“建筑业先进企业”荣誉,是否符合上述“企业实力”的认定范围? 回复: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8.“施工组织设计的篇幅不超过50页”,请问技术标封面及目录、技术文件其他内容是否包含在50页内。(图片见附件) 回复:不包含。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区仰光宜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 联 系 人:董工 联系方式:0551-6345779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陶晓举 联系方式:0551-66223271 2026年8月26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