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聚变堆材料与氚燃料关键技术研发和实验验证平台配套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6BFFBZ50854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8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聚变堆材料与氚燃料关键技术研发和实验验证平台配套工程监理补疑1 (项目编号:2026BFFBZ50854) 投标人疑问答复: 1.因我单位为校属企业,本项目拟派部分监理人员为高校事业单位编制身份,由学校按照事业单位规定统一缴纳保险。请问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高校证明,并附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派人员自“2025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是否视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满足。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该情形所涉及的人员缴纳的自2025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要求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我方疑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否满足上述要求? 答复:满足。 3.投标人须知“3.2投标报价”中: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报价文件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文件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我方疑问:本次招标采用定价招标模式,且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无“监理报酬清单”,投标文件是否无需提交“监理报酬清单”? 答: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招标,无需提交“监理报酬清单”。 4.投标人业绩、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中要求的“公共建筑”业绩。我方疑问:如为学校项目,学校内宿舍、公寓、地下室等是否均视为公共建筑? 答复: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未来大科学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三十岗乡古城路181号 联系人:汪工 联系方式:0551-63355960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许良 联系方式:0551-66223253、66223831 2026年08月20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