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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子科仪谷4#厂房A区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2026HAAGZ0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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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子科仪谷4#厂房A区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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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量子科仪谷4#厂房A区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2026HAAGZ01544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8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量子科仪谷4#厂房A区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补疑1

项目编号:2026HAAGZ01544

 

第一部分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3页及第18页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建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工业厂房施工业绩,且该类业绩数量不少于15个。请问业绩数量要求提供15个是不是填写错误,如果不是则该要求是否合理。

答:填写无误,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二、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为(商务及技术文件),传标页面为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是否应按传标页面单独制作上传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封面分别改为商务文件、技术文件。

答:投标文件封面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编制,或作出上述调整的,评标时均予以认可。

三、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建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工业厂房施工业绩,且该类业绩数量不少于15个。

问题:1.竣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1月1日以来的工业厂房施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2.在建项目,提供如下资料是否予以认可?

第一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数据等级”C级及以上项目业绩网页截图。如“四库一平台”网页截图相关信息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投标人可提供以下任一材料进行补充说明。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第二类: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答:1.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2.在建项目不予认可。

四、招标文件要求: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建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工业厂房施工业绩,业绩数量不少于15个。(该条款可能存在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情况)

疑问理由:

1.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仅8000万元,资格条件要求单份合同业绩1亿元,业绩合同金额高于本项目规模,与本项目实际履约需要不相适应;安徽多地交易导则明确:资格业绩金额原则上不高于招标项目规模70%。

2. 要求2023-01-01至今短时间内具备15个1亿元以上工业厂房完工业绩,数量门槛设置过高。在该时间范围内,国内大量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能够胜任本项目施工的企业无法满足该数量要求,该条款大幅压缩潜在投标人范围,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2.5 项目经理业绩:2021-01-01以来,至少1个单项≥1亿元工业厂房(本人担任项目经理,竣工)

项目8000万,要求项目经理1亿厂房业绩,业绩规模高于本项目

答: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由招标人自行监管,相关导则不适用本项目。

五、招标文件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建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数量不少于2个,作为投标资格准入条件。

疑问理由:

优质工程奖项属于创优荣誉,不等同施工履约能力。大量施工单位工程质量满足规范,但未申报创优评奖。依据安徽省、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负面清单相关导向,创优奖项不宜设置为资格否决条件,应当纳入评标加分项,否则构成不合理限制潜在投标人。

答: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由招标人自行监管,相关清单不适用本项目。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一、本项目造价成果随本补疑发放,详见附件“20260820量子科仪谷4#厂房A区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造价成果”,之前版本作废,请投标人自行查看并下载

二、本项目招标图纸及相关资料随本补疑发放,详见附件“20260820量子科仪谷4#厂房A区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图纸及相关资料”,之前版本作废,请投标人自行查看并下载

第三部分 延期部分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4日9时30分”,现延期到202697930”;

2、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4日09时30分”,现延期到“202697930”;

3、原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异议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8251730分前”,现延期到“202682817时30分”;

4、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号开标室。

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国仪量子技术(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高新区孔雀台路1969号

联系人:欧阳经理

 话:15155517545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丁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3466223831

2026820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