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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2025年非机动车充电桩及车棚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5HASWZ01161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1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5年非机动车充电桩及车棚采购及安装答疑、变更及延期公告

 

2025年非机动车充电桩及车棚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2025HASWZ01161)答疑、变更及延期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问:招标文件P37页,(3)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管理体系及相关认证证书”-“投标人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五星级及以上售后服务评价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系统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1项认证得2分,满分14分。”事实依据:(1)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适用范围为企业整体抗风险能力,如自然灾害、IT系统中断。而充电桩项目更关注设备稳定性,而非企业整体业务连续性。(2)五星级及以上售后服务评价认证适用范围为消费品售后服务体系,如家电、汽车4S店。而充电桩运维需专业电力资质,普通售后评价不适用(3)信息技术服务管理系统认证适用范围为IT运维服务,如数据中心、软件支持。而充电桩属硬件设备,与IT服务认证无直接关联(4)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适用范围为数据安全,而充电桩属硬件设备,与IT服务认证无直接关联。属于“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评审因素。这些认证未考核充电桩效率、兼容性、故障率等关键指标,可能让具备认证但无充电桩经验的企业获得不合理优势,而专业充电桩供应商因未做此类认证被扣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五星级及以上售后服务评价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系统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无直接关联性,不利于项目招标竞争的充分性,建议删除。

答:已变更,详见第二项变更公告内容。

2、问:招标文件P37页,(3)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荣誉”-“自202111日以来(以获得荣誉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荣誉,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满分6分。(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放心消费优秀单位。”事实依据:(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不考核充电桩充电效率、兼容性、安全认证等核心指标,不体现充电桩领域的技术能力、设备性能、项目经验,属于“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评审因素。且大型充电桩企业可能因规模超出“中小企业”标准而无法参评,但其技术实力更强。(2)“放心消费优秀单位”的评定内容与采购项目需求无关(采购货物与消费者服务无关),属于“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评审因素。该荣誉仅在特定行业内颁发,充电桩行业企业极少持有,可能导致大部分潜在投标人无法公平竞争,违反公平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放心消费优秀单位”企业荣誉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无直接关联性,不利于项目招标竞争的充分性,建议删除。

答:已变更,详见第二项变更公告内容。

3、问:招标文件P37页,(3)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服务团队”-“投标人拟安排服务于本项目团队人员具有以下人员证书的:1.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工程师证书,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2分”事实依据:“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工程师”属于IT运维岗位,充电桩作为硬件设备,其运维核心是电力电子技术,而非IT系统管理。本项目属于货物采购安装,项目经理对项目管理起重要作用,应具备综合管理能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工程师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无直接关联性,不利于项目招标竞争的充分性,建议删除。

答:已变更,详见第二项变更公告内容。

二、变更公告

答: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管理体系及相关认证证书”、“投标人荣誉”、“服务团队”、“施工组织设计”、“售后服务方案”变更如下:

管理体系及相关认证证书

6

投标人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1项认证得2分,满分6.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且同时须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结果截图,若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状态为非最新状态,还需提供发证机构官方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

投标人荣誉

6

202111日以来(以获得荣誉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荣誉,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6分。

注: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服务团队

7

投标人拟安排服务于本项目团队人员具有以下人员证书的:

1.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运维管理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2分;

2.拟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机电工程师证书的,得1;

3.项目组成员具有电工证的,得1分,满分4.

注:1、上述各类型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要求开标时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

2、以上人员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自20252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管理单位出具)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同一人不得担任多重本项目团队人员角色。

施工组织设计

9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须包含:1.总体规划及部署的针对性、2.便民方案、3.安全及文明施工、4.质量保障措施、5.进度保障措施、6.劳动力安排、7.物资供应计划等进行评分:

1.阐述内容全面、方案针对性强、条理清晰得6F9分;

2.阐述内容基本全面、方案针对性较强、条理较清晰得3F6分;

3.阐述不全面、方案针对性弱、条理不清晰得0F3分;

4.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得分。

注:“F”为本项得分。

售后服务方案

7

根据投标人的质量保证范围、售后服务体系保障、售后服务机构设置、提供的技术支持以及应急保障预案,售后服务承诺等进行评分:

1.方案全面具体可实施性强、完全满足项目售后服务需求得4F7分;

2.方案具体实施性一般、基本满足项目售后服务需求2F4分;

3.方案描述简单单一、基本满足项目售后服务需求0F2分;

4.无售后服务方案不得分。

注:“F”为本项得分。

三、延期公告

1、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为“202506050900”,现延期为“202506110900”;

2、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开标时间为“202506050900”,现延期为“202506110900”;

3、原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为“202505221700分前”,现延期为“20255291700分前”。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1.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新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技侦综合楼及社区服务

邮编:230031

联系人:万娟

电话:0551-65562793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一楼

邮编:230031

联系人:罗工

电话:0551-65597296

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526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6日

附件:5月26日答疑、变更及延期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