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雇主责任险及团体意外险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6HABWN00541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雇主责任险及团体意外险采购答疑公告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雇主责任险及团体意外险采购 ”(项目编号:2026HABWN00541)答疑公告如下: 1.当投标人为保险公司时,是否可使用本机构出单的保证金保险替代保证金? 答:可以。 2.请问以往年度的承保、赔付情况? 答:既往年度所有保费总计约229万,赔付约137万,赔付率约59.94%,具体以实际为准。 3.人员年龄结构占比,特别是60岁以上人员的占比情况。 答:20-65岁人员不等,60岁以上约50%,具体以实际为准。 4.人员工作地点是否均为包河区,有无合肥市以外工作,是否有具体工作职业及人员数量? 答:也有合肥市外及安徽省外。岗位为站区物业人员、文旅物业人员,人数100人以内。 5.保洁人员有无从事道路清洁工作,如有,请具体工作范围及人数? 答:有市政人员,合肥包河区及滨湖新区市政道路保洁,人数约400人左右。 6.我司作为安徽分公司下属机构,无独立账户,磋商保证金无法从投标人账户支付,可否提供账户说明材料,由安徽分公司转出? 答:可以。 7.本项目资质要求原为:“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1)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2)投标人可为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其依法设立的省级分支机构;若投标人为注册在安徽省内的省级分支机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3)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有其一家机构参与投标。”现变更为: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1)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2)投标人可为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3)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有其一家机构参与投标。 8.本项目以安徽省分公司参与投标,是否可以不提供总公司授权? 答:需提供总公司授权。 9.针对磋商文件第三章 招标需求一标段(二)服务要求 1、死亡类赔偿中“(1)年龄在18-75岁(不含)之间,被保险人在职员工(保额100+10万元/人)工伤亡限额为100万元/人,对应的猝死保额为50万元/人。(2)年龄在18-75岁(不含)之间,被保险人在职员工(保额50+5万元/人)工伤亡限额为50万元/人,对应的猝死保额为25万元/人。(3)年龄在18-75岁(不含)之间,被保险人在职员工(保额30+3万元/人)工伤亡限额为30万元/人,对应的猝死保额为15万元/人。”请问年龄是否在18-65岁(不含)之间? 答:同意将年龄在18-75岁(不含)之间变更为年龄在18-65岁(不含)之间。 10.本项目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4月27日10:00。 11.本项目磋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4月27日10:00。 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和二环路交叉口南300米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5198816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项目联系人:钟良金 电话:0551-66220360、66220388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6日
附件:0541答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