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甘棠苑、贾大郢安置点续建项目设计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2026BBBBZ00017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甘棠苑、贾大郢安置点续建项目设计总承包答疑公告 “甘棠苑、贾大郢安置点续建项目设计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2026BBBBZ00017)答疑公告如下: 1、请提供甘棠苑和贾大郢两个安置点最终通过的规划审批的方案文本和电子文件(包括CAD文件)作为设计依据。 答:甘棠苑规划总平面图(CAD)已提供;为便于投标人方案设计,现提供已发布的贾大郢项目规划总平图的CAD版本,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查看。其他需求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2、请明确甘棠苑安置点是哪两栋楼需要设计?贾大郢安置点是否是画红框的北面三栋楼需要重新设计? 答:①甘棠苑安置点是:11、12两栋楼,见下图。(图片见附件) ②贾大郢安置点是画红框的北面三栋楼需要重新设计。(图片见附件) 3、是否沿用之前方案的套型设计还是需要重新设计?如果需要重新设计,请提供套型面积,套数要求等设计任务。 答:不沿用之前的套型设计,须重新设计。贾大郢房型比:60m² 15%;80m² 10%;90m² 25%;100m² 25%;120m² 25%,甘棠苑房型比:65m² 20%;85m² 15%;120m² 30%;130m² 35%。 4、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的技术文件评分标准中“成本控制”项中:“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方案中编制概算进行评审:(1)成本分析表内容详细,且概算全面准确,得7<F≤10分;...”根据设计流程规范,在方案设计阶段只能做估算,在初步设计阶段才会做概算,请问是否是笔误,把“估算”误写为“概算”? 答:是的,应为“估算”。请投标人根据本次答疑回复内容编制估算供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5、请明确甘棠苑及贾大郢两地块,各自户型面积及配比? 答:贾大郢房型比:60m² 15%;80m² 10%;90m² 25%;100m² 25%;120m² 25%,甘棠苑房型比:65m² 20%;85m² 15%;120m² 30%;130m² 35%。 6、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的技术文件评分标准中“成本控制”项,“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方案中编制概算进行评审”。该阶段属于前期方案阶段,是否为投资估算而非概算。 答:是的,应为“估算”。请投标人根据本次答疑回复内容编制估算供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7、甘棠苑早期预留未建设为两栋高层安置房,一所幼儿园及部分商业未建,本次标书只提到(总建筑面积约 22000 平方米,含 2 栋高层),未提及幼儿园与商业是否需要续建问题?请问是否需要续建? 答:甘棠苑本次方案设计招标阶段仅针对11、12两栋住宅楼。 8、贾大郢地块未建设部分面积为6.2万平方米,根据初步测算,三栋住宅按现行规范,面积难以满足,请问面积是否可以适当降低? 答:根据现行规范设计,建筑面积按相关规定可适当调整。最终满足规划审批要求。 9、提供两处安置点本次招标范围外,其他楼栋的前期基础资料,包括各专业相关图纸等。 答:请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10、贾大郢安置点项目招标范围为3栋楼公寓楼,请问公寓下方的地库是否也在本次招标范围,如果包括在招标范围,请问6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是单独3栋高层公寓面积,还是公寓和地库一共的面积。 答:贾大郢安置点项目总平面图标注的三栋公寓楼,本次设计按住宅调整方案。根据现行规范设计,建筑面积按相关规定可适当调整。最终满足规划审批要求。 11、本次招标范围是否包括续建住宅与前期工程之间衔接的道路、景观、设备管线等? 答:是的。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人:余工 电 话:0551-63357659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项目负责人:徐新智 电 话:0551-66220393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6日
附件:00017答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