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2026年时光教育管理有限公司食材配送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5HABWZ03134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1月0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6年时光教育管理有限公司食材配送项目答疑公告 “2026年时光教育管理有限公司食材配送项目”(项目编号:2025HABWZ03134)答疑公告如下: 1.针对本项目第三章 评标办法投标人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学校食材配送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本项满分9分。”若我司提供的单个合同金额大于800万,但合同履约期限是2年或2年以上的,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2.针对本项目第三章 评标办法投标人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学校食材配送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本项满分9分。”因现在幼儿园、中小学大多是教育局或教育体育局统招,请问签署主体是教育局或教育体育局,但是合同内容有体现是为学校配送,此类业绩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3.针对本项目第三章 评标办法人员配备注释中“上述证书若是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投标文件需同时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http://jndj.osta.org.cn/);上述证书颁发机构若是“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该协会(或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证书均无效。”我司证书为政府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证书查询网址为(https://www.fbrc.org.cn/zscx/),请问我司提供该证书及该网址查询截图,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滨湖时光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歙县路与大强路交口 联系人:鲍工 电话:0551-69001618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项目联系人:鲍工 电话:0551-66220360、66220388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1月19日
附件:3134答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