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省粮食局机关大院电梯维护保养
原项目编号: 2025HABWN02047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省粮食局机关大院电梯维护保养答疑公告 “省粮食局机关大院电梯维护保养”(项目编号:2025HABWN02047)答疑公告如下: 1.针对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人员配备“一、项目负责人(1人,本小项满分6分)1.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2.具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项目含电梯),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3.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A证),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本项同一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上三项才能得分,而实际项目履行过程中,项目的执行需要多人配合,比如项目负责人负责统筹管理,电梯安全管理员负责电梯日常检查,电梯检验人员负责电梯的检测等,请问以上内容是否可以调整为3个人具备3个证书? 答:针对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人员配备现变更为: 人员配备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 1.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3分,本小项满分3分。 2.具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项目含电梯),每提供一人得3分,本小项满分3分。 3.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A证),每提供一人得3分,本小项满分3分。 4.具有高级(三级)及以上电梯安装维修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3分,本小项满分3分。 注:(1)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①上述人员名单(格式自拟);②上述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③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2)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可重复计分。 0-12分 2.针对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人员配备“一、项目负责人(1人,本小项满分6分)1.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2.具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项目含电梯),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3.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A证),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因电梯行业属于特种设备行业,电梯的日常维修保养好坏直接影响电梯故障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通常更多的用于日常维保作业人员,属于维保作业人员的标配能力。另据市场调研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A 证)只有一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A 证)属于电梯维保作业人员的标配;故此条建议修改为:项目负责人(1人,本小项满分6分)1.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分。本小项满分3分。2.具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项目含电梯),得3分。本小项满分3分。”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本小项满分6分)具有高级(三级)及以上电梯安装维修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且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A证)每提供一人得3分,本小项满分6分。 答:本项变更内容详见第1条。 3.针对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人员荣誉人员荣誉(或奖项),建议此处增加投标人为获奖人员缴纳的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避免获奖人员是其他公司的,不是投标人企业的。 答:同意增加,针对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人员荣誉人员荣誉(或奖项),注释中新增:(4)投标人需提供为上述获奖人员缴纳的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获奖人员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275号 联系人:胡工 电话:0551-62870573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项目联系人:鲍工 电话:0551-66220360、66220388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6日
附件:2047答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