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包河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阊水路小学项目勘察设计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2024BBBBZ00062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阊水路小学项目勘察设计总承包答疑公告

“合肥市阊水路小学项目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2024BBBBZ00062)答疑公告如下:

1、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有建筑方案设计分,请提供本项目现状地形图以及本项目周边地块项目总平面图。

答: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项目东侧包河区全民健身中心平面图详见本次答疑公告附件“基础资料(补充)”

2、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2)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3.1.1.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联合体非牵头人须满足上述3.1.1.2工程勘察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本项要求中,联合体牵头人满足工程设计资质和勘察资质要求,是否可以同时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和工程勘察任务?联合体非牵头人不满足勘察资质要求,满足设计资质要求,是否可以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

答:联合体牵头人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工程设计资质和勘察资质要求,可以同时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和工程勘察任务。联合体非牵头人不满足勘察资质要求,但满足招标文件设计资质要求,可以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文件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须在对应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如提供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任职岗位及姓名,请问提供获奖项目审图合格证体现项目负责人任职岗位及姓名,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包河区龙川路中国视界A3

联系人:高工

话:0551-63655127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徐工

话:0551-66220393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8月30日

附件:0062答疑1.pdf 附件:基础资料(补充).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