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披云峰路(祁门路-高铁路)道排工程监理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3BBBBZ00082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8月3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披云峰路(祁门路-高铁路)道排工程监理项目答疑公告 “披云峰路(祁门路-高铁路)道排工程监理项目”项目(项目编号:2023BBBBZ00082)答疑公告如下: 1、关于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的“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或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施工内容)工程监理业绩。?”请问“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 4000 万元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 2.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或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施工内容)工程监理业绩,每个得3分,本项满分9分。”请问“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 4000 万元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每个得 3 分,本项满分 9 分。”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 3.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或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施工内容)工程监理业绩(须在该业绩中担任总监或项目负责人),每个得3分,本项满分3分。”请问“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须在该业绩中担任总监或 项目负责人),每个得 3 分,本项满分 3 分。”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人:余工 电 话:0551-63357659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徐工 电 话:0551-66220393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3年9月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6日
附件:00082答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