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淝河镇平塘王村工业区16栋钢结构厂房残值转让
原项目编号:2019NBCJ0320
原公告日期:2019年08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淝河镇平塘王村工业区16栋钢结构厂房残值转让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2019NBCJ0320)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支付“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均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汇入交易保证金(收款单位: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账号:76700188004098682),并至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A区二楼服务大厅财务窗口换取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往来结算收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现金形式且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交易保证金。”变更为:“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均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汇入交易保证金(收款单位: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合肥包河支行;账号:3401040160000042276),并至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A区二楼服务大厅财务窗口换取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往来结算收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现金形式且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交易保证金。”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19年9月3日
三、附件
附件:变更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