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庐阳区龙王工业园176平米厂房租赁
原项目编号:2015NLTJ0680
原公告日期:2016年03月1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庐阳区龙王工业园176平米厂房租赁项目(三次)变更公告 合肥市庐阳区龙王工业园176平米厂房租赁项目(项目编号:2015NLTJ0680)现做如下变更: 1、附件6《房屋租赁合同中》中第11条第三项,将“租赁期内,甲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元)。”变更为“租赁期内,甲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元)。”。 特此公告。 注:此公告视同合肥市庐阳区龙王工业园176平米厂房租赁项目公告(三次)的组成部分,与租赁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2016年3月31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