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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新安银行人脸核身数据产品服务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6HEFRZ00405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安银行人脸核身数据产品服务采购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6HEFRZ00405)

答疑部分

1.关于无验收证明的替代方案:由于公有云服务采用“按次/按量调用”的计费模式,服务按需即开即用,客观上无法像传统项目一样出具《验收证明》或《验收报告》。请问在此特殊业务场景下,能否以服务商开具的有效发票作为该项服务的完成/结算凭证?

答:投标人提供与业绩合同对应的发票可以作为业绩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

2.关于发票材料的盖章要求:鉴于目前发票的真实性及有效信息均可直接在税务机关官方网站进行核验,为简化流程,请问在提交的发票证明材料中,能否仅提供发票复印件(或打印件)并单方加盖“投标人公章”即可认可其效力?

答:如投标人提供发票作为业绩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的,发票上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安徽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

人:管

   话:0551-69125926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四楼

人:

   话:0551-6622319266223191

202657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5月07日

附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