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生物医药产业园光储充建设运营
原项目编号: 2025HCJCA01305
原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0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生物医药产业园光储充建设运营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5HCJCA01305) 一、答疑部分 1.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业绩要求: 分布式光伏运营或建设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1分; 汽车充电桩运营或建设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1分; 储能系统运营或建设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3分; 合同能源管理或合同能源托管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3分。 “分布式光伏、汽车充电桩、储能系统运营或建设业绩”是否包含EPC总承包业绩?请明确。 答:EPC总承包业绩包含分布式光伏(或汽车充电桩或储能系统或合同能源管理或合同能源托管)运营或建设内容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业绩证明资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2.问:招标文件中体系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该项目属于常规的光储充建设运营项目,只需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即可满足要求,同时需要以上五种认证证书具有明显的排他性,为了本项目公平公正的开展,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具有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答:本项目为光储充一体化建设运营项目,其技术复杂、系统集成度高,且涉及长期的运营维护。除了常规的工程质量管理、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要求外,项目还深度依赖信息技术进行能源管理、远程监控和数据处理,并涉及大量用户数据与运营数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不构成以不合理条件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故该项不予修改,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3.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能力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总公司或投标人分公司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证书的,得5分。”该项目为正常的建设运营项目,运营期限20年,提供正常的运营维护就可以,为何需要投标人或投标人总公司或投标人分公司具有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证书的?具有明显指定性。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或投标人总公司或投标人分公司具有运维证书AAA及以上等级证书”。 答:本项目对运维服务的标准化、稳定性和持续优化能力有极高要求。ITSS证书是衡量企业IT服务能力成熟度的国家标准,能有效保障长期服务质量。该证书在行业内普及度高,并非指向特定企业,故该项不予修改,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4.问:招标文件中团队人员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运营负责人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本项目为光储充建设运营项目,而人员却需要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与本项目不符,存在指定性,为了公平公正让本项目具有竞争性建议修改为“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负责人具有高级运维工程师证书”。 答: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是国家级高级职称,能证明其具备复杂项目(含信息化集成)的全面管理能力,与光储充项目的长期、复杂运营管理需求高度相关。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更正部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评审表第三项原为: 3 体系认证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认监委”)认证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 (1)本项满分5分。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均不得分。 0-5分 现更正为: 3 体系认证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认监委”)认证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4.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5.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注: (1)本项满分5分。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均不得分。 0-5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海恒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经区清潭路693号中德合作创新园9#楼 联系人:徐经理 电话:0551-63508597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290;0551-66223292 2025年12月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9日
附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