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安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冰箱、洗衣机、电热水器采购安装(第三批次)
原项目编号: 2025BFFWZ01064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安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冰箱、洗衣机、电热水器采购安装(第三批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5BFFWZ01064) 一、延期部分 1.原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到“2025年5月30日9时30分”,现延期到“2025年6月12日9时30分”; 2.原招标文件答疑时间截止到“2025年5月20日17:30”,现延期到“2025年6月2日17:30”; 3.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9时30分”,现延期到“2025年6月12日9时30分”; 4.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 5.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二、变更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项“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项目概况:合肥市安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系经合肥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股份公司,注册资本50亿元。招标人通过整合市区两级国有住房租赁企业资源,推进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标准,探索并实践以市场配置为主、多渠道供应的住房租赁体系和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通过新建、改建、社会化筹集等方式,贯彻执行住房租赁试点政策,不断增加租赁住房市场供给。现招标人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家单位为其运营住房项目共计约7800套房源提供同一品牌的冰箱、洗衣机、电热水器的供货、安装及售后等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现变更为:“项目概况:合肥市安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系经合肥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股份公司,注册资本50亿元。招标人通过整合市区两级国有住房租赁企业资源,推进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标准,探索并实践以市场配置为主、多渠道供应的住房租赁体系和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通过新建、改建、社会化筹集等方式,贯彻执行住房租赁试点政策,不断增加租赁住房市场供给。现招标人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家单位为其运营住房项目共计约7800套房源提供冰箱、洗衣机、电热水器的供货、安装及售后等相关服务,其中冰箱和洗衣机须为同一品牌;电热水器须为同一品牌。详见招标文件”。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第一项“项目概况”中“合肥市安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系经合肥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股份公司,注册资本50亿元。招标人通过整合市区两级国有住房租赁企业资源,推进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标准,探索并实践以市场配置为主、多渠道供应的住房租赁体系和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通过新建、改建、社会化筹集等方式,贯彻执行住房租赁试点政策,不断增加租赁住房市场供给。现招标人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家单位为其运营住房项目共计约7800套房源提供同一品牌的冰箱、洗衣机、电热水器的供货、安装及售后等相关服务”。现变更为:“合肥市安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系经合肥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股份公司,注册资本50亿元。招标人通过整合市区两级国有住房租赁企业资源,推进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标准,探索并实践以市场配置为主、多渠道供应的住房租赁体系和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通过新建、改建、社会化筹集等方式,贯彻执行住房租赁试点政策,不断增加租赁住房市场供给。现招标人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家单位为其运营住房项目共计约7800套房源提供冰箱、洗衣机、电热水器的供货、安装及售后等相关服务,其中冰箱和洗衣机须为同一品牌;电热水器须为同一品牌。”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第二项“货物要求”中“本表所列产品1、产品2、产品3、产品4、产品5、产品6均须为同一品牌,否则投标无效。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上述表中所列所有货物的供货、包装运输及保险、装卸、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维修保养服务等全部内容”。现变更为“本表所列产品1、产品2、产品3须为同一品牌;产品4、产品5、产品6须为同一品牌,否则投标无效。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上述表中所列所有货物的供货、包装运输及保险、装卸、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维修保养服务等全部内容。”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评审标准”中“ 品牌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所投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品牌档次、市场评价、技术及产品优势和先进性等进行综合评审。 优秀的,得4<F≤6分;良好的,得2<F≤4分;一般的,得0<F≤2分,其他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注:F为品牌评审得分。 0-6分 ”,现变更为“ 品牌评审1 评标委员会根据所投冰箱和洗衣机的品牌知名度、品牌档次、市场评价、技术及产品优势和先进性等进行综合评审。 优秀的,得2<F≤4分;良好的,得1<F≤2分;一般的,得0<F≤1分,其他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注:F为品牌评审1得分。 0-4分 品牌评审2 评标委员会根据所投电热水器的品牌知名度、品牌档次、市场评价、技术及产品优势和先进性等进行综合评审。 优秀的,得1<F≤2分;良好的,得0.5<F≤1分;一般的,得0<F≤0.5分,其他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注:F为品牌评审2得分。 0-2分 ”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评审标准”中删去第4项“ 研发能力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投产品制造商工厂研发能力、研发投入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研发团队实力、研发投入的人力物力、技术储备与专利成果、研发创新能力、研发管理体系等证明资料。 优秀的,得4<F≤5分;良好的,得2<F≤4分;一般的,得0<F≤2分,其他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注:F为研发能力得分。 0-5分 ” 6.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报价部分评审标准”中“ 投标报价评审 报价得分 1.确定评标价 评标价=最终投标报价 2.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3.评标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评标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25。 0-25分 ”,现变更为“ 投标报价评审 报价得分 1.确定评标价 评标价=最终投标报价 2.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3.评标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评标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30。 0-30分 ” 7.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分值构成“(1)技术部分:70分;(2)报价部分:30分”,现变更为“(1)技术部分:65分;(2)报价部分:35分”。 8.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项“分项报价表”,现变更为“ 分项报价表 类别 产品 编号 暂定总 数量 (台) 综合单价 最高限价 (元/台) 综合单价 (元/台) 合价(元) 所投产品品 牌及型号 质保期 冰箱 产品1 7870 1400 整机质保期: 年; 主要零部件质保期: 年 滚筒洗衣机 产品2 6309 1400 整机质保期: 年 波轮洗衣机 产品3 2397 1200 整机质保期: 年 电热水器 产品4 540 500 整机质保期: 年 产品5 664 600 整机质保期: 年 产品6 520 800 整机质保期: 年 总价: 元 注: 1.总价为各产品合价之和,请将总价填写至开标一览表中; 2.请投标人填写所投产品品牌、型号、质保期(产品1整机质保期不少于1年,主要零部件质保期不少于3年;产品2-6整机质保期均不少于3年); 3.所投产品1、产品2、产品3须为同一品牌;产品4、产品5、产品6须为同一品牌,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 (电子签章)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安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460号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551-62988856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四楼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0551-66223191、66223192 2025年5月2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