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品牌战略优化服务磋商

     原项目编号: 2025HEFRN00457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品牌战略优化服务磋商项目磋商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5HEFRN00457)

答疑部分

我公司为平台合伙制企业,在员工社保缴纳方面采取如下模式:公司部分合伙人的社保在集团本部(即投标主体公司)缴纳,其余咨询师的社保由其所在合伙人团队成立的联盟公司代为缴纳。在参与投标活动时,我司通常按照以下方式准备相关证明材料:(1)对于社保在集团本部缴纳的员工,我们将提供集团本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2)对于社保在联盟公司的员工,我们将提供其所在联盟公司的社保证明材料;(3)提供集团与联盟公司的关系证明文件;(4)为了证明员工工作归属,我们将提供由集团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员工工作证明。请问我方提供以上材料,是否可以认可?

答:在满足半数及以上团队成员的社保由投标人缴纳的前提下,可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1688号兴泰金融广场

人:钟经理

   话:0551-63753790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四楼

人:杨工

   话:0551-66223191、66223192

2025523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3日

附件:【补疑1】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品牌战略优化服务磋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