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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离子医学中心—辐射监测系统设备采购安装
原项目编号:2018HFCZ4144
原公告日期:2018年11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离子医学中心—辐射监测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答疑公告及延期公告 “合肥离子医学中心—辐射监测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2018HFCZ4144)的答疑公告及延期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1)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的“二、投标供应商业绩要求”中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辐射监测系统设备的医院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且“此处业绩须为整体辐防设备、系统集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一体化类业绩,且合同甲方须为医院”;2)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的详细审查表中“投标供应商业绩”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医院辐射监测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且备注“1)此处业绩须为整体辐防设备、系统集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一体化类业绩,且合同甲方须为医院”。 上述要求业绩中的甲方为医院不是很合理。辐射监测系统广泛的应用在环保部门、疾控部门、核工业部门、核电部门,并且环保部、核工业部门、核电部门相比于医疗行业,对辐射监测系统有更高的要求。环保部更是建立了国控点的辐射监测系统,全国范围内布置了数百辐射监测点,因此辐射监测系统最成熟的应用案例并非在医院,而是在环保、核工业、核电部门。然而辐射监测系统应用在医院案例极少,直线加速器、PET、SPET等放疗类设备不需要使用电离室及中子监测设备,辐射监测设备也不会超过100万;质子治疗设备,在全国运行的只有上海质子重离子医院、山东万杰肿瘤医院两家,均为2013年以前投入运行的,其他的三零一医院、上海瑞金医院等项目均未投入运行,国内质子医院具有辐射监测系统的不超过5家。故建议适当扩大业绩参考范围,范围可选择有同类高能粒子的场所,比如核工业中的核电站及相关科研院所,所提供的业绩是用于国内同类质子、重离子项目中即可,对业绩中甲方的合同主体不再要求。同时要求提供甲方的联系人、电话,以便随时确认。 答:1)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的“二、投标供应商业绩要求”,现变更为“二、投标供应商业绩要求: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卫生(或环保或核工业)行业辐射监测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此处业绩系指整体辐防设备、系统集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一体化类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项目性质类别等关键内容的,须另附该业绩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否则投标无效”。 2)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的详细审查表中“投标供应商业绩”,现变更为“除满足符合性审查指标要求的业绩外,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卫生(或环保或核工业)行业辐射监测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5个。注:1)此处业绩系指整体辐防设备、系统集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一体化类业绩;2)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项目性质类别的,须另附该业绩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否则不得分”。 二、延期公告 1、原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到“2018年11月19日17:30”,现延期到“2018年12月3日17:30”; 2、原招标文件答疑时间截止到“2015年11月20日17:30”,现延期到“2015年12月4日17:30”; 3、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3日9:30”,现延期到“2018年12月13日9:30”; 4、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3号开标室。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