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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全自动血凝仪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8HFCJ4443
原公告日期:2018年10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全自动血凝仪采购项目延期及答疑公告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全自动血凝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8HFCJ4443)延期公告如下: 1、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09:30”,现延期至“ 2018年11月20日14:00”。 2、原谈判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楼8号谈判室”,现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楼9号谈判室”。 答疑公告如下: 1.采购需求中“★1、检测速度:PT≥400测试/小时;D二聚体≥200测试/小时,PT单项报告时间≤3分钟”要求不合理,请问是否予以修改? 答:修改为:★1、检测速度:PT≥360测试/小时;D二聚体≥200测试/小时,PT单项报告时间≤3分钟。 2.采购需求中“★3、检测波长及通道:仪器检测波长≥3组,检测通道≥20个”要求不合理,请问是否予以修改? 答:修改为:★3、检测波长及通道:仪器检测波长≥3组,检测通道≥16个。 3.采购需求中“★5、反应杯:独立反应杯,可随时添加,无浪费。无需磁珠,非四连杯,节约成本,容量≥1000个,有可供查看剩余反应杯数量的视窗,视窗可开启进行反应杯舱的快速清理”要求不合理,请问是否予以修改? 答:按谈判文件执行。经采购人调查市场上不少于三家品牌可满足参数要求,如积水、SYSMEX、STAGO等品牌,不具有限制性。 4.采购需求中“15、占地面积:≤0.44平方米(除去电脑和打印机后),节省空间”要求不合理,请问是否予以修改? 答:按谈判文件执行。 5.采购需求中“17、只需一种清洗液”要求不合理,请问是否予以修改? 答:修改为:17、清洗液≤2种。 注:此公告视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66223922,66223923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