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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校车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设备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8HFCZ4221
原公告日期:2018年10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校车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设备采购 答疑公告 “校车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8HFCZ4221)答疑公告如下: 问:采购需求清单中“▲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设备”技术参数中:“12、内置温度检测,实时监测设备运行温度;24、内置温度检测和风扇;”满足上述2条为参数的品牌不满足三家,请予以删除。 答:维持原采购清单参数不变。经采购人核查,车载终端设备参数中“12、内置温度检测,实时监测设备运行温度;24、内置温度监测和风扇”,上述2条参数有“海康威视”、“锐明视讯”、“有为”等至少三个品牌车载终端设备能够满足,故此2条参数不予修改。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