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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地方海事局2018年对讲机及执法记录仪等设备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8HFCJ1111
原公告日期:2018年10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地方海事局2018年对讲机及执法记录仪等设备采购答疑公告 “合肥市地方海事局2018年对讲机及执法记录仪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8HFCJ1111)答疑公告如下: 1、评分细则中供应商资质第1、2、3、4、5项有倾向性,建议修改。 答:评分细则中供应商资质第1、2、3项的“供应商”修改成“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第4项修改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获得“AAAA中国质量信用企业”证书,得2分”;第5项不予修改,按磋商文件执行。 2、采购需求中第四项执法记录仪建议增加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的检测报告。 答:第四项执法记录仪中增加“16、响应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66223922,66223923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