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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产前中孕期筛查试剂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8YFCZ1661

原公告日期:2018年08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产前中孕期筛查试剂采购变更及延期公告

“合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产前中孕期筛查试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8YFCZ1661)变更及延期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告

1、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中“具体评分细则”现变更为: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分

50 分)

技术指标

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25分。标注“★”主要技术参数不满足要求(或负偏离)的,每项扣3分,未标注“★”次要技术参数不满足要求(或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注:以投标响应表及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标注“★”的主要技术参数,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产品彩页或其他经评委会认可的材料佐证,否则视同负偏离。

0-25

系统匹配性

1、所投产品(试剂和微孔板)能自动识别并完全匹配现有检测系统(Auto DELFIA),可通过条形码自动扫描输入检测系统,同时样品试管、试管架、微孔板都应匹配现有系统的条形码识别器,可自动匹配样品试管、试管架、试剂和微孔板的一致性

2试剂的使用可用于早中孕期序贯筛查及中孕期三联的风险评估,能与采购人现有产前筛查信息管理系统、冷链物流系统和LifeCycle产前筛查数据管理软件无缝对接;与采购人实验室现有本地化的中位数方程相匹配,且中位数调整可精确到每个孕天,同时在现有风险评估软件上评估的各指标MoM值,中位数波动稳定在0.9-1.1之间

根据投标产品的系统匹配性情况进行评分,较优得7-9分,良好得4-6分,一般得1-3分。

注:

1、上述第12项,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及对接方案(截图和文字说明等),未提供的不得分;

2、采购人现有设备、系统状况以实地踏勘为准。

0-9

本地化基础数据

1、投标供应商能提供安徽省内的3万及以上筛查人群的大数据和基于大数据各指标的中位数及参考范围,得10分;

2、投标供应商能提供安徽省内的2万及以上筛查人群的大数据和基于大数据各指标的中位数及参考范围,得6分;

3、投标供应商能提供安徽省内的1万及以上筛查人群的大数据和基于大数据各指标的中位数及参考范围,得3分。

注:本项不重复计分,以得分较高项计一次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的相关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0-10

配套服务

评委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以下配套服务进行评分,

1、提供专业的流程管理和数据分析服务;

2、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对现有覆盖合肥市170余家采样单位的产筛信息化管理系统和物流系统完成无缝对接和完全匹配;

3、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对采购人现有的LifeCycle产前筛查数据计算软件完成无缝对接和完全匹配;

4、承诺可提供产筛第三方质控品。

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配套服务方案及承诺(截图、网址和说明)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服务方案的先进性、可行性及服务承诺的完备方面酌情评分:服务方案先进合理、服务承诺完备的得7-9分;服务方案基本可行,服务承诺基本符合上述要求的得4-6分;方案及承诺内容较差的得1-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采购人现有设备、系统状况以实地踏勘为准。

1-9

资信分

17 分)

所投产品评价

1、所投产品参加国家卫计委临检中心中孕期母血清产前筛查室间质评项目分组中的用户比例在25%及以上的,得3(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卫计委临检中心2017年最新的中孕期母血清产前筛查室间质评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2、所投产品参与过省级及以上室内质控室间比对项目,进行实时比对的,得3 (投标文件中省级及以上产前筛查室内质控室间比对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0-6

所投产品业绩

1、所投产品具有省级产诊(产筛)中心供货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

2、所投产品具有市级产诊(产筛)中心供货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该项满分4分。

注:

1、本项满分9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或销售发票)的扫描件或影印件,同时提供使用单位的详细联系方式便于现场核实,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此项业绩是指产品业绩,业绩合同中产品须与本次所投产品同品牌同型号;业绩可不限合同签订主体,但合同甲方须为产诊(产筛)中心;

4、同一业绩不累计得分,以得分较高项计一次分;

5、上述“产诊(产筛)中心”系指经市级及以上卫计委批准的。

0-9

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

评委会依据供应商财务状况、获得荣誉情况、内部管理情况等方面综合评审,在1-2分范围内酌情评分。

1-2

价格分

30 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0 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30 %×100

 

二、延期公告

1、原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到“201882317:30”,现延期到“20189617:30”;

2、原招标文件答疑时间截止到“201882417:30”,现延期到“20189717:30”;

3、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969:30,现延期到“201891910:30

4、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5号开标室。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0551-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93

三、附件